回复1384楼:
六、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工作组1960年6月18日提交的报告中说:地委6月8日统计,从1959年10月到1960年4月,信阳地区死亡总数436882人。这一数据在《墓碑》中被篡改为“信阳到底饿死多少人?1960年6月的统计数是436882人”,“总死亡人数”变成了“饿死人数”。不仅如此,杨继绳2012年9月17日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的文章中又进一步把上述数据篡改为“信阳事件饿死了108万人,是中共中央、河南省委调查组现场调查的结论”。
他说的是《墓碑》中的数字。由于官员的隐瞒,随着调查的深入,信阳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他在“逐一查证”时没有看到死亡549171这个数字,也没有看到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60年12月6日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讲的“整个死亡数字还在增加,800万人死了八分之一的样子”,他还没有看到“非正常死亡人数至少100万人,可能更多”,更没有看到《墓碑》中,中央调查组李坚、李振海花了三个月调查得出的105万的数据。
李坚说的“死亡数字”不可能是包括“正常死亡”的“总死亡人数”,这一点,李坚已向我当面说过,105万就是饿死的,他还对我说,地方官员为了减轻责任,总是把基层报上来的“饿死人数”说成是“死亡总数”。
我要肯定孙先生在总死亡人数与非正常死亡人数之间所做的区分。两者当然是不一样的。但在当年记述大饥荒严重后果的调查报告中,所说的“死亡”通常就是指“非正常死亡”。孙先生如果多读几份这样的调查报告,就会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