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784楼::
呵呵 所谓的简介不过是你曲解,断章取义,你自己脑残还有脸说党史。呵呵
1958年1月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颁布了第一部户籍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所有个体被普遍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大类。[2]
在1950年代到1980年代,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政策,由此个人物资实行全民配给制,并依赖户籍管理制度进行配给管理。全民配给制中,户籍所划定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业人口被排除出除粮食外的配给。在这一时期,个人试图从农村迁移到城镇地区從事非农业工作,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而这种申请的批准限额是被严格控制的。到本省外工作,则需要有6种许可证。[3]离开本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没有粮食配额、单位住房、或者公费医疗。[4]科教、卫生、医疗、就业、结婚等等方面是也是根据户口来管理控制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