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13楼::
中外研究人员估计的数字大多在1500万到5500万之间,其中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村的农民[2][3][4][5][6][7][8][9][70][71][72]。
2011年,由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撰的《中国共产党历史》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编辑的《中国统计年鉴》中的“人口数”和《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的“全国人口状况”两份统计报表得出,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上年净减少1000万;同时引用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当代中国的人口》的说法:突出的如河南信阳地区,1960年有九个县死亡率超过100‰,为正常年份的好几倍[73][74][75][76]。
2010年12月,北京大学学者孙尚拱根据国家人口年鉴的总人口数据估算,认为1961-1962年时期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约4400万人[87],但他没有区分出生人口的减少和死亡人口的增加。
2010年9月,荷兰历史学家冯客(时任伦敦大学中国现代史教授、香港大学人文学院讲座教授)出版《毛泽东的大饥荒——1958-1962年的中国浩劫史》指出,他用了四年遍阅全国解密档案,认为1958年初至1962年底的大饥荒至少造成4500万人非正常死亡,其中至少250万人(占总体6%-8%)死于酷刑或直接处决[88][89][90][91][92][93]。但冯客的数字受到爱尔兰经济史学家科马克·格拉达的批评和质疑,认为该书使用的人口粗死亡率过低,因此高估非正常死亡人数[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