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法治?法治不是法官决定的。在三权分立中,法院是最没地位的,也是最没技术含量的部门。法律是由众议院参议院通过总统批准,这两大部门是决定力量,和法院没半毛钱关系,法院没有主动权。法院就属于打工仔,负责检查一下有没有疏忽,真正的决定权在立法和行政部门。这法院烂仔赚到便宜就发滥。这些下面的法官看着没人翻脸就拼死乱搞。其实真翻脸起来,法院算个鬼。连最高法院都能被人搞残,何况这些低级法官。立法部门把最高法院扩充人数,限制法官的任期,这些其他部门随便就能搞残法院高官,这些低等法官就是一个纯烂仔,反正别人客气他就有风使到尽。三权中立法行政是老大,司法只是打工的,相当于总统是公司的CEO,立法是公司的董事会,司法只是公司的监察主管,这些左臂永远不知分寸,非要CEO炒了他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