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7楼:“2016年7月12日北京时间下午5时,仲裁庭通过常设仲裁法院公布仲裁结果。仲裁庭认定,中国对九段线范围内的资源拥有“历史性权利”的主张,并无法律基础,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7]。此外,仲裁庭亦裁定中方在礼乐滩采集资源侵犯了菲律宾的主权,中方对南沙群岛的珊瑚礁生态系统构成永久而不可挽回的伤害,而中方渔民在南海采取严重破坏珊瑚礁生态的方式,大规模捞捕濒危的海龟、珊瑚等,中方皆明知却没有履行停止这类行为的责任[47],仲裁庭也认定包括由中华民国实际控制的、南沙群岛自然面积最大的太平岛在内的所有南沙群岛的海上地物最多只是礁而非岛,亦即其自然条件不足以支撑及维持常住人口,最多只能产生领海、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48][49][50],天然状态下的黄岩岛、美济礁、仁爱礁和渚碧礁只是低潮高地,不能产生领海、专属经济区或界定大陆架,中国大陆在低潮高地建造人工岛的行为被认为侵犯了菲律宾的主权权利[51]。”
傻逼!这些仲裁结果哪一项涉及到这些岛屿的领土归属,即主权问题?!它涉及的是南海的那些“岛”到底是不是真正根据公约定义的岛,以及是否这些“岛”周边是否可以享有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根据仲裁结果,即使这些“岛”属于菲律宾,它也一样不是公约定义下的岛,也没有专属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