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39楼:呵呵。。。那是因为你对流程没有概念而已。打个你能理解的例子,警察(政府)怀疑你在高速公路上非法飙车。他的做法可以是首先扣下你的车,然后开告票给你,你不服气就可以拿告票上法庭申诉。在安世的例子里,政府介入托接管就是警察扣车。然后你和警察一起上法庭辩论你是否违法,法官看过警察提供的证据,认为证据足够就给你定罪了。不像党朝这种无法无天的独裁国家,欧美国家最重视的就是程序正义。安世这流程完全没有问题。至于你说判决的时间短,原因可以有很多。例如警察的证据足够硬,法官不采信你的辩解,或者基于特殊考虑例如国安或者泄密可能,法官要做出判决来保护资产不流失。安世的案子很可能就是第二种情况居多。实际上,这判决也非最终判决,你觉得自己有证据可以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