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4楼:华山分尸案/家属批变态、质疑吃人肉
三立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8月5日
记者林盈君/台北报导
去年6月间,台北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华山分尸案」,一名高姓女子惨遭凶嫌凶嫌陈伯谦勒毙后分尸,据了解,陈伯谦在徒手掐死高女后,还持渔刀将尸体肢解成13块,并装成7大包、载往阳明山上沿途丢弃,更残忍的是,高女的左侧乳房及下阴部,都被割下制作成「标本」,藏在陈嫌位于大同区的住处冰箱内。今天下午,台北地院一审宣判,依法判处陈伯谦死刑、褫夺公权终身。而被害家属今天也出庭,不但痛批凶嫌陈伯谦说谎隐瞒真相,甚至质疑他「吃尸体」,并怒斥台北市政府提供场地、却没有积极管理,所以才会发生命案,认为根本是「官官相护」、互相包庇。
▲高女家属今出庭,痛批凶嫌跟北市府。 (图/记者陈佩琪摄)
据检警调查,凶嫌陈伯谦于去年6月间,因企图侵犯被害人高女不成,竟徒手将她勒毙后,再用渔刀将其分尸,随后载往山区丢弃,家属因与高女失联多日,于是报警处理请求警方协寻,赫然发现高女已惨遭杀害,整起案件因此曝光、震惊社会。之后检方依强制性交故意杀害被害人罪、毁坏尸体罪、遗弃尸体罪、窃盗等罪,将陈伯谦提起公诉,审理期间,陈伯谦虽坦承犯行,但却否认有性侵高女,还强调是「先杀后奸」、侵犯尸体,而原本供称冰箱内的尸块是为做标本,之后却又翻供说只是「协助灭尸」。
▲凶嫌陈柏谦一审判死刑。
▲被害人高女。
今天下午,高女家属也有出庭,高母甚至情绪激动痛哭导致昏厥,其委任律师表示,陈伯谦的说法是企图减轻刑期,因为杀人后性侵是「侮辱尸体罪」刑度天差地别。高女家属则痛批,认为陈根本是「变态杀人魔」,不但说词变来变去,且毫无悔意,还将问题全都推给死者,从头到尾没有半句对不起,甚至怀疑陈伯谦将尸块藏在住处冰箱内是在「吃尸体」,而陈面对吃尸体的质疑时「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更痛斥台北市政府提供场地,却没有好好管理,为了规避督导管理失职,将「违章建筑」的木屋,硬解释是摊棚,认为北市府违法渎职,怒斥「官官相护」。
▲华山分尸案震惊社会各界。
▲案发地点小木屋。
而今天北院一审宣判,陈伯谦的委任律师黄致豪则主张,警方在进行逮捕前,陈伯谦其实就已坦承杀人,认为其符合自首要件。不过对此,法官在传讯侦破案件时,时任台北市忠孝东路派出所所长林俊烨出庭,却当庭打脸陈伯谦的说词,另外包括家属在内,都纷纷质疑陈还有共犯,这部分检方将另行分案侦办。而在法院审理期间,一名熟识陈伯谦的徐姓男子,曾向法官表示,手上握有证据证明陈还有共犯,且陈伯谦怀疑自己是被共犯出卖了,所以警方才会抓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