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怼怼”关联公司涉嫌欺诈,被判退一赔三!(图)

11月12日,消费者张女士和谭女士向大象新闻记者透露,她们在11月11日收到起诉“柴怼怼”相关企业的案件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欺诈,均判决支持“退一赔三”。

谭女士起诉平阳县小丫茶饮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中,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无法证明其销售的祛湿茶、护肝茶等产品具有所宣称的功效,也无法证明微信聊天中的宣传内容的真实性,被告辩称“基于对上游供应商及地方传统认知的信任”而造成虚假宣传的理由显然不能成立,法院认定小丫公司及其法人肖某(“柴怼怼”妻子)行为构成欺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货款3096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合计12384元,由被告肖某(“柴怼怼”妻子)与小丫公司分别承担相应支付责任。



谭女士告诉记者,“我相信法院会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消费者张女士共收到两份判决书。在与小丫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同样判决“退一赔三”,被告需退还货款3596元并按照货款的三倍赔偿10788元,合计14384元。

在另一起与温州市柴氏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柴氏酒业)合同纠纷案中,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女士支付8000元旨在以优惠价购酒,双方实为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所支付的8000元应视为预付款。经查,该公司违背事实宣称产品为“20多年前购买”并具有“治疗疾病功效”,其行为明显有悖诚信,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欺诈。判决支持“退一赔三”,被告需支付货款及赔偿金共计30824元。

据此前报道7月2日,网信中国微信公号发文称,近期,国家网信办扎实组织开展 “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 整治涉企网络‘黑嘴’” 专项行动,并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其中,账号 “柴怼怼”“怼怼柴” 等,无事实依据蓄意抹黑某企业的产品质量,恶意诋毁某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7月22日,平阳县小丫茶饮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祛湿护肝等功效、销售无标签产品及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被温州市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罚款22万元。7月28日,温州市柴氏酒业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等行为,被温州市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计罚款6000元。

9月10日,大象新闻记者获悉,网红“柴怼怼”(原名柴向前)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已被温州市平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9月11日上午9点和10点半,消费者张女士和谭女士分别起诉平阳县小丫茶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系网红“柴怼怼”妻子肖某)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于鳌江法庭先后开庭审理。

张女士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她因相信“柴怼怼”等人宣称小丫茶饮的“祛湿茶”具有祛湿、护肝等功效,在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期间,累计支付3596元购买5副“祛湿茶”。张女士称,购买前已告知自身患有子宫肌瘤,但饮用一个月后出现身体不适、月经紊乱等症状,最终住院并接受手术。退回3副未拆封的产品后,对方一直未退款。此次诉讼中,张女士要求三倍赔偿10788元及3000元精神损失抚慰金。谭女士表示,她总共消费3096元购买小丫茶饮四副“祛湿茶”和一副“护肝茶”,“我小孩喝了以后脸上过敏,出现红斑”,她的诉求同样为三倍赔偿及3000元精神损失费。

当天上午庭审于11点50分左右结束。谭女士在采访中提到,被告方竟然在法庭上拿出她们在网上作为消费者发声的证据,称她们参与了维权发声,“不是善意的消费者”,称她们购买“是有目的”。

张女士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被告方代理人、公司财务人员刘某军在庭审中未认可其“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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