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次二审在法庭上见到女儿一次,我们已经许多个月没有见过女儿了,她一直在监管医院里面。这一次在法庭上看到她,她多次表达身体仍不舒服,有些支撑不住,我们很心疼,女儿此前就多次遭受家暴,当父母的心里不好受”,女方父亲谈到此处,声音哽咽。


事发后曹依一直在医院
7年的婚姻纠葛
该案件如此受社会关注,因其存在很多焦点问题。
2024年5月20日晚,河北26岁女子曹依与女性朋友外出就餐,被丈夫刘毅怀疑有其他男性参与,遭到暴力殴打和持刀威胁。后来,曹依想要驾车逃离,被刘毅爬上汽车引擎盖阻拦。为了甩开对方,曹依加速行驶,最终引发交通事故并致其死亡。
今年3月,河北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随后,曹依及其家属提起上诉,认为她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是在被刘毅暴力殴打和持刀威胁后作出的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2025年10月31日该案二审开庭,法院未当庭宣判。
“让我们家难过的是,原告方还包括了我女儿的亲生儿子,孩子才7岁根本不懂得什么,以后长大了明白事情了,回过头来看这件事不知道会怎么想,孩子已经没有父亲了,肯定不希望母亲也不在身边”,曹依的父亲对津云记者表示,“女儿成家了我们肯定是希望两口子好好过日子,真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曹依父亲介绍,1998年生的曹依是河北邢台人,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老家邻村的刘华,2017年两人结婚,并在转年生下儿子,但是结婚几年后,两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曹依多次遭到刘毅的暴力殴打。
曹依父亲提供的一份2021年8月的病历显示,曹依左耳听力突然下降12小时,被诊断为鼓膜穿孔。曹父称,这是被刘毅掌掴所致,事发后他们本想报警,但女婿下跪认错,女儿也担心案底会影响孩子,最终原谅了对方。而刘毅的三姨则称(一审判决书中显示),曹依的耳伤是在其抓挠刘毅的过程中,刘毅用胳膊挡时不小心导致。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判决书中还显示,作为曹依的女性好友,王某称曹依曾提到夫妻经常吵架,丈夫甚至会动手。
刘毅父亲称曹依因嫌弃儿子不讲卫生、挣钱少,很少让他去自己房间睡觉,让刘毅母亲劝离婚,刘毅不想离,两人时常吵架,刘毅怀疑妻子出现了婚外情,妻子自认识好友王某后,经常半夜才回家。
“520”后的爆发
两人的矛盾,于“520”这个带有特殊含义的日子爆发。
一审判决书中经审理查明:2024年5月21日凌晨1时许,刘毅因怀疑曹依5月20日晚与女伴王某吃饭时还有其他人参加,在家与曹依发生了争吵,后又持刀要求曹依一起去找王某对质。
二人下楼后,刘毅在小区内对曹依进行威胁、殴打。约2时47分,刘毅驾驶轿车与曹依共同到达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路与誉兴街交叉口西侧王某家附近,二人下车后继续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刘毅将曹依拖拽至汽车尾部,将其衣服撕坏,后将躺在地上的曹依拽回车上。
约3时9分32秒,曹依进入驾驶室启动汽车欲自行离开,此时蹲在车外查看曹依手机的刘毅见状便爬上机盖,曹依继续加速行驶并大幅转动方向盘,刘毅被甩至副驾驶车门处后继续扒着车随车前行。约3时10分02秒,该车行驶至中华大街新苑路交叉口时与路口东南角的花池发生碰撞,附近饭店的工作人员听见撞车声音后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入院治疗的曹依
曹依与刘毅在此次事故中均受伤,刘毅被送往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曹依住院接受治疗。经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毅符合较大钝性外力作用致肝、肾、胰腺等多发破裂死亡。
对此,曹依向法院表示,案发前两人的争吵并不属实,实际上是刘毅在家一直对她进行暴力殴打。
她供述,刘毅持刀要求她一同寻找好友对质过程中,曾多次实施殴打、拖拽,甚至用刀抵住脖子说要杀了她,“特别害怕,感觉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实在无法再忍耐下去,趁刘毅没有注意的时候,拼尽全身力气从副驾驶换到了主驾驶位置,挂上前进挡赶紧踩加速踏板逃离……”
“我认可开车发生了事故,但我当时只是想开车逃跑,没有想要伤害刘毅。我也是受害者。”曹依称。
曹依的辩护人也表示,她因长时间遭受刘毅的暴力殴打和持刀威胁,趁机驾车逃命。在发现刘毅趴车阻拦后,第一时间刹车避免将其撞伤,紧急选择向他的反方向大角度驶离,没有杀人的故意。曹依驾车发生事故时,并不知道刘毅还趴在车上,因此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曹依的辩护人还提到,刘毅酒后高速驾车、连续闯红灯、持刀威胁、多次家暴等,对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曹依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规定,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曹依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并未被采纳。法院认为,曹依明知刘毅趴在汽车前机盖上,仍然驾车高速行驶,并在途中甩动方向盘,意图将刘毅甩下车,最终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她在主观上对刘毅的死亡持放任态度,客观上亦造成了刘毅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对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辩护意见,法院表示,刘毅虽在案发前曾对曹依进行过严重殴打,但殴打并非一直持续,即曹依驾车离开时殴打并未进行,刘毅是否会进一步对曹依实施侵害尚处于未知状态,不存在现实危险性,因此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此外,法院称该案系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刘毅怀疑曹依在具有特殊含义的日子同其他男子共进晚餐,进而发生了殴打、对质、撞车等系列事故,从曹依的手机检查记录可知,其确有与婚外异性的暧昧言语内容,对案件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认定,曹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赔偿刘毅父母及儿子医疗费、丧葬费等5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曹依及其家属不服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10月31日已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至今尚未有宣判结果。
津云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此案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