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海峡时报等媒体消息,当地时间11月4日,新加坡国会正式通过《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明确将鞭刑纳入电信诈骗相关犯罪的处罚体系。根据该法案,参与诈骗活动的犯罪分子将面临至少6下鞭刑,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处12下鞭刑。
这一处罚不仅适用于诈骗团伙成员,也包括负责招募受害者的前线人员及协助其作案的“帮凶”,例如提供银行账户、SIM卡或Singpass(新加坡国家数字身份)凭证。
根据新法案,鞭刑适用对象涵盖电信诈骗全链条参与者,包括主犯、团伙成员、招募被骗者的牵线人员,以及提供SIM卡等协助行为者。其中,主犯及核心参与者将面临6至24鞭的处罚,协助者鞭刑上限为12鞭。 此外,这些犯罪分子还将面临5至10年不等的监禁。
此外,新法案还允许对其他形式的欺诈行为(如传统诈骗)酌情判处鞭刑。
据介绍,鞭刑是一种在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体罚。新加坡这一制度源于英国和英属印度刑法,其显著特点是威慑力强。鞭刑不仅给犯人带来剧烈身体痛苦,3鞭即可造成皮开肉绽,受刑后往往需要住院治疗,且不易消退的鞭痕会形成社交“耻辱标签”。 鞭刑仅适用于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罪犯,单次庭审最高量刑24鞭且需一次性执行,犯人拥有10天上诉期。 鞭刑在对犯罪者具有强大威慑力的同时,也有反对者认为此举违背人道主义精神,并称其构成“酷刑”。
在当天举行的辩论上,新加坡内政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介绍道,诈骗是目前新加坡最普遍的犯罪类型,占所有报案案件的60%。她表示,从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新加坡共接到约19万起诈骗报案,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7亿新元。仅2025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诈骗损失就达1.871亿新元。
裕廊中区议员谢曜全在发言中表示:“如果毒品摧毁的是人生,诈骗摧毁的就是一生积蓄。诈骗危害老少,对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就像毒品一样。因此,我们的刑法应该像对待毒品那样,对待诈骗。”因此,他认为法案对部分诈骗分子的刑罚仍偏轻,建议刑度应与毒品罪行看齐。
但也有部分议员对鞭刑的成效与适用性持保留态度。他们提到,诈骗案往往涉及境外团伙操作,底层操作者落网时,幕后主脑往往藏身海外,因此除了加重刑罚,政府也应推动其他配套措施,如加强跨境执法与引渡合作,以及强化公共教育。
沈颖回应称,严刑峻法并非唯一手段,新加坡将采取“全社会参与”的综合策略应对诈骗。政府正研究将追回的赃款用于设立诈骗受害者赔偿基金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