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秒被扇17个耳光!校园霸凌防治不能事后追责(图)

近日,一段关于校园霸凌的视频引起关注。

广西一中学女生遭多人霸凌

22秒被扇17个耳光


这起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在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石桥中学。相关视频显示,被欺凌的女生跪在地上,有女生朝其头上泼水,一名女生骑在她身上,还有三人把脚放在被欺负女生的头上,比出剪刀手手势。另一段视频中,有女生扯住被欺凌女生的头发,同时扇巴掌。



▲女生被多名女生踩着头霸凌 视频截图

不仅如此,根据受害女生家属提供的视频,女生曾在宿舍的床旁、阳台上被多次殴打,包括扇耳光、抓头发、泼水、脚踹头等方式,哪怕面部红肿并喊痛,都没能换来他人的住手。在一段时长3分钟的视频里,从2分15秒到2分37秒,短短22秒,小悠就被扇了十七个耳光。


官方通报:对校长等多人责令停职检查

9名施暴学生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9月7日,苍梧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石桥中学八年级多名女学生分别于9月3日中午约12时30分和9月4日中午约12时30分,因琐事积怨在学校宿舍对1名女学生进行打骂,警方已依法立案调查。

9月9日,调查组再次通报:对石桥中学涉嫌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的校长潘某某,副校长梁某某、车某某,以及班主任魏某某责令停职检查;对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



校园霸凌防治不能止于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开学之初就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不仅令人愤慨,更暴露出涉事学校的校园霸凌防治漏洞。

对于学校防治欺凌的具体责任,国家层面早已出台多项规定,比如:中小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期中,定期开展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应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社区工作者、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更重要的是,根据去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规定,在楼道、天台、储物间等隐蔽场所,学校要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组织人员做好网络巡查。

受害者多次遭受严重侵害,且事发地点在学校宿舍,都反映出学校可能存在严重的管理问题。试想,若校方严格落实了上述要求,在日常管理中稍有警觉,本可及时干预。在此次事件中,学校等到视频曝光后才对此后知后觉,这至少表明,该校在预防学生欺凌的敏感性存在不足。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当地对涉事学校正副校长及班主任同时责令停职检查,并将9名施暴学生都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这样的处置力度,相较于同类事件来说不多见。

这反映出此事的严重性,也呼应了社会舆论对于严肃处理校园欺凌案件的期待,并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学校作为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必须把防治学生欺凌作为重点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

目前,当地通报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若能在后续更详细地公开其失职失责的具体情形,不仅有利于避免“一出事就将校长免职是否合理”的质疑,更能形成案例式警示,推动其他学校查漏补缺。

需要注意的是,防范校园欺凌是个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指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抓好校园内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因此,从更大的层面看,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仍需要人们刨根问底:类似事件的出现,是否说明学校在防范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中,在制度设计和具体执行上还存在不足,是否还暴露了其他方面的不足之处……这些问题也都有必要进行复盘以及问责处理。

如此,才能让对个案的严肃处置,真正成为推动地方校园欺凌防范体系进步的契机,而不是止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毕竟,防范才是重中之重。
Advertis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