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这是活不起了吗?这和碰瓷儿有啥区别啊?实在是令人有1.5语。。。

有电商商家表示,“我们他喵的才是AI普及的第一批‘受害者’啊!”来来来,大家一起来瞅瞅这张图:

仔细看,放大了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这光线,这切面,这纹理,这褶皱……你是不是能很明显感觉到一股“AI塑料味儿”?好家伙,都要从屏幕溢出来了。根据本Yoo多次用AI跑封面图的经验(有的图没版权,俺是真的没招!别打了!),这大概和我用的还是同一个软件,某包。(狗头.jpg)结果,“消费者说这是TA收到的坐垫。”

啊?这是真把人当傻子整呢?有种脑子被人按在地上摩擦的感觉。。。。。。商家:谁在栽赃!谁在陷害!而上面这种“一眼AI”的直出生成图都还算好的,更有拍照后在原图基础上用AI现P,那才叫:真假难辨。比如,把好好的一个“报恩榴莲”给P成了一个坏掉的“黑心榴莲”:





总体来看,不能说100%以假乱真,但只是一晃眼的功夫,说不准还真觉得坏了。你们看看,这块粉饼:


该说不说,这么整下去,谁最惨?不是白嫖党!也不是商家!还是咱们老老实实的普通消费者最惨。以后明明是问题产品,商家们却不认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彻底破碎了。(就像下面这扇镜子。)




其实这个第一次被P得有点太假了!经过小Yoo反复调整关键词:“中间不要这么大个坑,从左下角裂开,缝隙不要太大,要自然碎掉的感觉。”然后,我们得到了——

狐狸尾巴终究是没遮住啊。但不妨碍,某些电商平台对于这些图也是判别不出来的,自然就算商家的问题。如今,某些商家习惯用AI生成产品图、广告图,某些“0元购”的消费者用AI图生成产品损毁图。咱寻思着,要不你们坐一桌?大家一起“魔法对轰”好了啦。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双向奔赴呢?(狗头,jpg)

以最严重的刑事违法为例,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之规定,消费者的行为如多次或者单次占有的货款达到3000元,明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
所以,用AI这损毁图去找商家退款的,要对方较真,反而吃不了兜着走。
实际上,AI就是个工具,重要的是谁在使用?如何去用?
同样是用AI去P图,不少网友把自己在各地旅游的照片喂给AI,P出来的效果是真不孬。甚至在某些时候,AI给P的写真、结婚照、宝宝照比影楼的还好看点。所以,错的不是AI,而是用AI犯罪的人。
技术的发展,反而给TA们有了更多空子可钻。果然啊,唯有人心和太阳不可直视。
但还有那么一句老话——邪不压正。
网友就说了,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不准上传图片/视频,只能用购物平台相机直!接!现!场!拍!(狗头.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