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区政府于本周(7月2日)宣布,将立法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机制”,以回应香港终审法院对2023年9月的一项同性婚姻权益案的裁决。该裁决要求政府于两年内制定“替代框架”,确保同性伴侣关系获得法律认可。
但登记机制下设定的海外注册条件及对权益范围诸多限制掀起舆论波澜。有网友表达支持说,若此案最终获立法通过,已“实属难得”;然而当地平权团体及对提案表达疑虑,认为其在诸多权益问题上仍未有突破,无益于消除歧视。而登记机制也遭支持传统家庭价值人士抨击。
登记机制提案允许已在海外注册婚姻的同性伴侣在香港登记,享有医疗决策、探视及身后事宜等权利。
32岁的香港临床心理学家Dino与同性伴侣交往11年,6年前于关岛注册婚姻。他对BBC中文说:“此提案远未达标,与异性婚姻的权利差距甚远,例如遗嘱继承、子女抚养等未被纳入,修订后的方案对同性伴侣仍有歧视性。”
他说,目前还没有与同伴侣商讨是否会在港注册,不过他个人是倾向会去登记。“我不想政府有种‘没人登记’假象,即香港没有同性伴侣或者他们没有需要。”他说,新的制度需要有人登记、再不断在社会中反复使用,才会有更多人知道它的存在。
他表示,当初选择海外注册是为了建立家庭、享受税务优惠及满足家人对稳定婚姻的期望,但同性伴侣本该同样无需依赖海外婚姻注册。
“香港婚姻平权协会”共同发起人邱铭诺说,提案的最大问题在于要求伴侣必须在海外注册,将同性伴侣分为海外已婚与未婚两类,前者可登记,后者则无资格。这本质上是不公平,未来可能引发进一步的司法复核,耗时费力。
邱先生亦质疑提案缺乏对权利与义务的详细说明,仅聚焦医疗决策及身后事宜,令人费解,且未明确何时落实相关法庭裁决。他向记者强调:“这只是婚姻平权的一小步。”
长期反对同性婚姻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对登记制度表达强烈反对,认为是“香港黑暗的一天”。她说,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等同间接承认同性婚姻,将削弱传统家庭价值,犹如打开“潘朵拉盒子”。她建议政府申请暂缓执行裁决,以争取更多讨论时间。
尽管如此,亦有网友留言表示,在香港这样的政治社会环境下,政府针对性小众权益提出方案回应法院要求已属难得,“有总比没有好”。
“替代框架”说了什么?

“彩虹行动”成员、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
香港终审法院于2023年9月裁定,“彩虹行动”成员、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就法律不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的上诉“部分胜诉”,要求政府于两年内制定替代法律框架,限期即将于今年10月届满。
根据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出的新框架,登记后的同性伴侣仅享有处理对方医疗和身后等相关权利,过去平权团体早已透过司法复核争取的其他权利则未涵括。
岑子杰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批评说,提案框架内容以“超乎想像”的低标准阐述同性伴侣的核心权利,“要求先在海外注册,未必符合法庭判决须满足同性伴侣‘基本社会需求’的要求”。
因“47人案”入狱多年、刚出狱不久的岑子杰说,当时法庭裁决表明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如今政府提案要求同性伴侣必须先在海外注册再回港登记,存在自相矛盾之嫌,且部分地区的离婚手续颇为繁琐。他期望政府能先听取民间团体意见,或由立法会举行公听会,设立检讨机制。“很难乐观,但仍要抱持天真的希望,”他表示。
香港永久居民Jesse(应要求化名)亦向BBC表示,他不考虑与交往九年的香港男友返回自己的欧洲母国注册婚姻,坚持与香港人同进退:“除非香港允许本地登记,否则不会结婚。”
他说:“提案是朝正确方向的一步,但仍有两大缺失:一是本地伴侣无法直接获得此地位,必须海外注册,这并非人人能负担;二是权益排除太多,例如组建家庭及子女权利,造成复杂且不平等的法律待遇。”
Jesse提问说,若是台港同志伴侣在台湾登记婚姻,香港能否认可?香港会否承认台湾的法律效力?
香港婚姻平权协会法律顾问、香港大律师马亚山(Azan Marwah)书面回覆BBC表示,政府提案涵盖海外婚姻,应包括在台湾登记的婚姻。香港法院对台湾的异性婚姻亦视为有效,因此他认为台湾的婚姻注册不会构成问题。
马亚山说,他对政府确认遵循终审法院裁决感到欣喜,但“细节决定成败”。他认为,提案要求同性伴侣必须已在海外结婚或登记,且取消登记亦需在海外完成,这对许多伴侣而言成本高昂且不切实际。
香港性别研究学者杨嘉怡说,即使提案仅涉及有限的同性伴侣权益,在保守势力强大的立法会仍充满变数。“提案的逻辑完全忽视基层同志伴侣的权益。以最简单的同性伴侣结婚为例,若需远距办理美国同性婚姻登记,相关费用至少需18,000港元(约2,300美元),而异性恋在港婚姻注册仅需2,000港元,差距甚大。我认为在婚姻平权上,政府的提案难以称得上进步。”
同性婚姻平权任重道远
香港婚姻平权运动挑战重重。香港至今未有反性倾向歧视条例,且《婚姻条例》仍限制婚姻为“一男一女”。而全球已有38个国家承认同性婚姻。
建制派议员今年强烈反对相关注册法案,试图挑战终审法院的裁决。有议员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应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认为应防范不良文化及意识形态的影响。
同属建制派的新民党议员叶刘淑仪却认为,终审法院已作出明确裁决,要求政府提出替代框架,“让同性关系享有同等福利和权益”。她认为,香港作为法治社会,应尊重法庭裁决。
杨嘉怡说,香港同性伴侣的权益只能以“可怜”形容。此次提案仅触及死亡证及医疗决定等基本层面,过去十年间司法复核确立的权益,如公务员伴侣福利或申请公屋等,皆未提及,令香港众多同志团体深感失望。

2023年底,香港是亚洲首次举办全球同志运动会“同乐会”Gay Game 的地方
香港中文大学性小众研究团队2020年的电话问卷调查,访问逾1,000名香港市民,发现反对LGBT+法律权利的比率创“历史新低”。
数据显示,60%的受访者非常同意或同意香港应为不同性倾向人士提供法律保障免受歧视;49%的受访者非常同意或同意同性恋者应能与同性伴侣结婚;仅23%表示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
2025年1月,该团队发布报告指出,在与伴侣有稳定关系的香港性小众人士中,70%表示希望与伴侣结婚。调查负责人、香港中文大学性别研究课程副教授孙耀东说,香港法律未承认海外同性伴侣关系,令性小众备感压力和恐惧,政府不应对确立关系的性小众人士置之不理。
马亚山说,政府的提案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改革需求尚未终结。他期望法院继续要求对同性伴侣及其家庭给予平等对待与尊严。目前已有数宗相关案件在法院审理中,政府应立即采取平等对待措施,以避免不必要且成本高昂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