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掌掴老师判一年半,路虎女司机扇耳光只拘10天?(图)






8月28日,山东青岛崂山区38岁女子王某驾驶路虎车逆行插队,辱骂对向正常行驶的26岁退伍军人林先生,并连打十多个耳光致其口鼻出血。8月29日,女司机王某被崂山区警方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

2018年7月,河南洛阳32岁常某驾车偶遇同村的初中老师,想起20年前被体罚,常某连打老师4巴掌并拍摄视频,后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半。

同样是掌掴,为啥判罚会有这么大的区别?如果退役军人林先生当时没忍住还手了,结果又会如何?路虎女司机殴打退役军人会加重处罚吗?

9月1日,“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代理律师周兆成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分析几个耳光背后的量刑差异。

>>>掌掴处罚不同

学生打老师与路虎女司机案性质情节法律适用标准不同


“常某6年前打老师4耳光被判1年半,为啥路虎女司机打退伍军人十几耳光只是行政拘留?”周兆成指出,这两起当街掌掴案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差异——

其一、行为性质和情节不同:常某打老师事件中,常某的行为不仅仅是简单的4个耳光行为,还存在拦截、辱骂、打老师,并放任打人视频传播到网上,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不良影响。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老师的人身权利,还对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冲击。

青岛路虎女司机殴打退伍军人事件中,虽然女司机的行为也很恶劣,但从目前的证据看,其行为主要是一时冲动,没有像常某那样有放任传播视频扩大影响的行为。

其二,法律适用标准不同:对于常某的判决,法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他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一方面是因为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如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并且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和负面评价,被认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路虎女司机的行为虽然也涉及殴打他人,但要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满足特定的“情节恶劣”条件。目前来看,女司机的行为尚未达到这些条件,因此无法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三,案件背景和具体情况不同:常某打老师事件可能涉及到师生关系、历史积怨等复杂的背景因素。而路虎女司机殴打退伍军人事件中,退伍军人的身份可能会引起一定的社会关注,但在法律适用上,主要还是根据行为的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退伍军人的身份本身并不必然导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而是要根据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认定。

“20年后学生打老师”案发后,常某写下千字忏悔信,并希望老父亲替他“负荆请罪”。截至目前,青岛路虎女司机并未为自己的言行向林先生道歉。

>>>过错程度和后果

男方如没忍住还手认定互殴,或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责

“逆行、插队、打人,留下满脸是血的受害者,一脚油门扬长而去,张狂的路虎女司机哪里来的勇气?”

周兆成指出,路虎女司机的猖狂行为有多种因素,比如个人性格的骄横跋扈、法律意识的淡薄等。

目前退役军人林先生表示,他没还手是考虑他的车上有孩子,不想给孩子留下以暴制暴的坏印象,他是退役军人,对方是女士,他知道如果动手会被判互殴。目前,他不会和对方和解,他只想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退伍军人林先生当时没忍住还手,会被认定互殴吗?周兆成认为应该要区分情况看。

“如果还手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且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即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限度内的防卫行为,那么退伍兵哥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但如果还手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即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周兆成表示:“如果双方的行为被认定为互殴,那么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情况,可能会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已是顶格处罚

路虎女司机若存在“情节恶劣”,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被追究刑责

8月31日,网传被打司机林先生伤情鉴定为轻微伤。9月1日,记者联系青岛市公安局求证,民警答复称此案的最新情况需关注官方通报,“后续的工作进展情况,请您时刻关注‘崂山公安’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是‘平安崂山’的微博号。”

对此,周兆成指出,如果被打司机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一般来说,轻微伤不会构成刑事责任,但路虎女司机仍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拘留和罚款。民事责任方面,路虎女司机需要赔偿被打司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同时,殴打行为也可能对被打司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因此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

周兆成认为,就目前来看,青岛警方对路虎女司机行拘10天罚款1000元,已经是顶格处罚了。

周兆成表示,可能有人会有疑问,打人不是最多拘15天吗?这是有条件限制的——要么是结伙殴打他人,要么是殴打残疾人、孕妇、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或60岁以上的老人,要么是多次殴打他人或是一次殴打多人。

“路虎女司机的行为虽然恶劣,但不存在这些情形,因此无法适用10到15天的加重处罚。”

可能还有人问,那不能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吗?周兆成释疑说,殴打他人,要达到“情节恶劣”才能入罪,而根据两高办理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以下六种情形才能算是情节恶劣: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因其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周兆成表示:“从目前看来,要追究刑责的话,要么是路虎女司机曾经因为打人留过案底,构成‘多次殴打’的情况;要么结合现场情况,看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比如造成严重堵车、引发众人围观等。如果都没有,那么的确很难构罪。”
评论人:路人丫丫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呵呵。。。因为那是路虎女,如果是五菱女才有可能一年半。韭菜偷着乐吧。🤣
2024年09月01日22:24
评论人:Tonyandstamps [★★声望品衔10★★]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准备买路虎了,这个车能扛事
2024年09月01日22:47
评论人:人生没有智慧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这分析的和狗屎一毛一样哈哈
2024年09月01日23:08
评论人:独孤苍狼 [♂☆★伪希腊假罗马★☆♂]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傻逼律师!
这骚逼比那个打老师的人恶劣百倍!!!
那个男人是为了青少年时代被老师侮辱打骂,心里面阴影和郁闷十几年的爆发,情有可原!
而这个骚逼玩意儿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视交通法规、法律于不顾,肆意侮辱殴打让牠不满意的人!
这个骚逼才是真真正正的寻讯滋事!而那个打老师的男人和寻讯滋事没有任何关系,顶多是他妈的报复!
2024年09月02日1:33
评论人:纽约宅宅羊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网传其夫是警方某大队长。
2024年09月01日22:46
评论人:XYZ1234 [☆有的没的☆]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人肉这女的是谁的情妇?这发官得了什么好处?
2024年09月01日23:39
评论人:GLOCK19A [♂☆★★声望品衔12★★☆♂]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后者好像打出血了, 还不止一次抽打。
2024年09月01日22:13
评论人:山药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这就是低层打权贵与权贵打低层的区别。
2024年09月02日1:30
评论人:rootrootroot [★★土共〓慕洋犬★★]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中国这些都是看领导怎么看的,哪么多年还在研究法律是傻还是痴?
2024年09月01日22:29
评论人:kkk_kk [☆★声望品衔7★☆]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当我不懂法时,我就是法,真的很适合反智的!
案子很简单:逆行➕打人。
逆行是属于交通安全,打人是治安。因为是轻微伤,正常情况下就2~3天,恶劣就3~7天。我知道有人不信,很简单去拘留所门口等那女的出来,你照着她的行为来一次就行。
如果超过10天和1000,就是渎法吧。
2024年09月01日23:58
评论人:沟到鸡鸣 [☆品衔R3☆]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回复6楼:这逼是领导的小姨子,咋办?要是按律当斩了,回家领导要睡厕所,咋办?

来自绿色留园

2024年09月01日23:09
评论人:ppplu [★皮皮皮鲁★]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回复11楼:大本更OK。参见去故宫撒点野的两位。
2024年09月01日23:00
评论人:老虎爱小米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就一句话,有没后台的事儿
2024年09月01日22:14
评论人:kkk_kk [☆★声望品衔7★☆]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回复21楼:你说的才是问题!
因为还手就是互殴。
这就是我对治安这块不满意的地方,治安条例真的是在保护这些违法的人,只是有限的处理。但,在我看了所谓发达国家的法律时,我发现这算正常的,也是无话可说
2024年09月02日0:15
评论人:qwertyuiop5656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路虎女司机判轻了。
2024年09月01日22:16
评论人:狮城浪人 [☆品衔R3☆]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此嚣张跋扈的女子,背景绝对不简单。
如此行为不是一时的冲动,而是平常就是如此。没有够硬的后台,不可能如此恶劣,而是习惯了。这一巴掌打退伍军人,可是掀起了历史的篇章,以后就可以直接踢打军人了。
2024年09月02日5:22
评论人:wjb2009 [★秀郎架★]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掌掴老师的事要严重的多,应该判3年
2024年09月02日0:23
评论人:天边的鹰 [品衔R2☆]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这越描越黑就不说了,反正这男人上面没人,这女的上面有没李刚不知道,也许胯下有李刚
2024年09月02日4:52
评论人:slimane [☆★声望品衔7★☆]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呵呵呵,窮山惡水別去。京滬一耳光至少二十萬,不管你後台是誰,這錢都得付。如果不是部級以上直系子女,也得象徵性拘留至少一晚。
2024年09月01日22:50
评论人:Wooweei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10天,太他妈……
2024年09月02日9:06
评论人:千奇百怪党 [☆★声望品衔8★☆]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哥们见了笨女人不要冷嘲热讽。逆行进来了出不去啊,同情同情嘛。
2024年09月01日23:18
评论人:苏浩 [♂★★声望品衔9★★♂]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大奔女,路虎女.铁链女
2025年11月04日7:39
评论人:kkk_kk [☆★声望品衔7★☆]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回复35楼:没有背景和财力,你敢这样说话?你以为……
很反智的言论,要是按这逻辑,哪个罪犯没后台?
2024年09月02日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