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国家有规定的。比如做满每周超过两天,就要加入保险,当然公司要负责。
一方是没有预算和编制额度,一方是没有优越的资质和学历。利用劳务公司,搞了一个不正规的短期安排。 谁是受害者? 难道应聘者不知道自己并不是直接被医院聘用的吗?当然事先知道。但是为了能够争取机会,希望得到正式聘用,不惜接受临时安排。。。
才月工资3000元? 太低了吧。要说黑暗,最黑的还是共产党的社会。
属劳务派遣的话,合同甲方不应该是劳务公司吗?劳方跟劳务公司的合同怎么签的?
不奇怪,这只是当下中国社会的缩影,尔虞我诈,上梁不正下梁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