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不到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跨境诉讼,令这位唯一继承人的身份陷入巨大争议。
2024年12月底,三名自称宗氏后人的年轻人,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向宗馥莉提起诉讼。
这三人以“宗庆后同父异母子女”身份现身,要求法院冻结宗馥莉在汇丰银行名下约18亿美元账户,并追索父亲曾承诺设立的21亿美元信托资产。
这一消息震惊了整个商业界,也迅速在舆论场引发了对企业继承,非婚生子女权利以及遗产安排的广泛讨论。

在日本,也曾发生过一起真实继承纠纷案例。
这场遗产争夺案的主人公名叫福田敦(化名,67岁)。他是东京郊外一家中小建筑公司的经营者,二十多年前作为女婿接班妻子家族的企业,与妻子小百合(化名,69岁)共同打理公司多年。

福田夫妻无子,感情融洽,原计划退休后靠月40万日元年金安享晚年。然而,一场突发的心肌梗塞带走了小百合的生命,福田在悲痛中准备葬礼,却在几周后接到了一个陌生女性的电话——对方自称是小百合的亲生女儿。

原来小百合在年轻时曾生过一个孩子,但因与孩子父亲关系紧张带着年幼女儿离家,之后与亲生女儿彻底断绝往来。

多年来,小百合从未向福田提及此事(也是够能憋的...)。得知母亲离世的消息后,真奈美主动联系了福田,并希望对亡母尽最后的悼念。
初见之后,福田抱以同情,甚至主动提出愿意分出部分妻子的金融资产和保险金作为补偿。

然而,几日之后,真奈美的代理律师便向福田寄来法律函件,主张其拥有法定继承权,并要求获得母亲全部遗产的50%。换句话说,亲情归亲情,钱我还是要的!
根据日本民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若父母未留下遗嘱,其遗产将按照法定比例分配。

经过初步估算,小百合留下的金融资产约2000万日元,自宅及土地有2500万日元,公司股份价值则高达6000万日元,总资产约1.05亿日元,意味着真奈美可依法要求约5250万日元。


由于女儿小百合已先行离世,真奈美成为其唯一继承人,并顺势继承外祖母所持20%公司股份,价值超4000万日元。
福田为了确保公司不落入旁人之手,又不得不通过个人借款回购股份,彻底耗尽了自己的养老金与积蓄。
听上去福田真的有点惨了...


1996年,演员君岛十和子的公公——知名设计师兼企业家君岛一郎突然离世,随后引发震惊日本社会的“君岛家的家族纷争”事件。


演员君岛十和子与君岛一郎的私生子君岛誉幸的婚礼现场
葬礼上,由希子担任丧主,长子主持葬仪,而被指定为继承人的君岛誉幸仅以来宾身份出席,矛盾从此公开化。

在一档时隔18年播出的节目中,君岛誉幸以电话方式回忆当年,坦言“希望父亲能把一切处理好”,表达了对父亲未妥善安排身后事的无奈。
而长子虽到场却沉默不语,进一步凸显兄弟间的裂痕。尽管异母兄弟都表示尊敬父亲,但这种敬意更多是对其作为经营者的评价,而非作为父亲的角色认同。

这几起案件虽身处中日不同法域,但映射出极其相似的法律与伦理困局。
娃哈哈宗庆后案中,核心矛盾在于信托的真伪,账户所有权和私生子问题,顺便还牵扯到了中美法律不同的问题。
而日本的福田案则更贴近大众生活,反映的是家庭秘密在亲人猝逝后带来的情感冲击与经济代价。

在日本,虽然法律保障非婚生子女(私生子)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但若逝者未立遗嘱或通过保险、信托明确分配意愿,继承程序往往旷日持久,尤其涉及企业股份或房地产,处理极其复杂,难免避不开这是一场持久战。

第一步,立下正式遗嘱。可指定财产分配比例,避免遗产纠纷;
第二步,利用生命保险。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不纳入遗产分割,有效避税;
第三步,设立家族信托。对企业股份、房产等难分资产进行统筹安排;
第四步,召开家庭会议。生前与所有可能继承人沟通,达成共识;
第五步,委托专业人士。通过法律和税务规划,降低继承成本。

宗庆后与福田敦的遭遇提醒我们,死亡不是终点,遗产未妥善安排,则往往成为亲人之间争执与撕裂的开端。
尤其是企业家或资产拥有者,越是重视家族荣誉与事业延续,越应在有生之年提前布局,防患于未然。
不过写到这里,小编觉得最能有效防止遗产争夺、骨肉相残的办法还是结了婚就不要搞出什么私生子私生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