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他们“纪录”下来的小女孩,清一色全是未成年人,有的甚至不到10岁。

照理说这种变态帖子应该遭到全网抵制。
可你别忘了这是在日本。
好多网友看完帖子直接颅内高潮,一边羡慕贴主,一边表示自己也要去老挝旅游,顺便找个卡哇伊的小萝莉。

这些疯狂的意淫,很快被外交官们发现了。
为了防止本国公民组团去老挝嫖宿幼女,日本驻老挝大使馆在六月中旬发出风险提示,告诫老司机们放过孩子,别想着去国外“飙车”。
否则一旦被抓,就等着法律制裁吧:

上述新闻传到我们国内,引发了不少讨论。
一些涉世未深的同学很好奇:
“日本人为啥非要跑到东南亚去嫖娼?又不是国内嫖不到……”
确实。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日本国内的色情服务行业是非常发达的。
这行来钱快,能促进失业人口再就业,还能稳定好驻日美军的军心,所以官方对它常常是睁只眼闭只眼。
虽然法律明面上禁止卖淫嫖娼和未成年人性交易,但在现实生活中,各种风俗店、按摩房、女仆沙龙依然靠着打擦边球暗戳戳地整活。
至于未成年人出去做“爸爸活”赚零花钱,更是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

看起来,某些拥有特殊癖好的日本男性好像很容易在本土满足需求。
其实不然。
他们在国内嫖女童,依然有被抓的风险。
光是去年,日媒就报道过好几起大叔和少女开房,然后被警察逮捕的事例:


于是为了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恋童癖们就把目光投向海外,去那些管得更松的地方放飞自我。
路途不远、儿童色情业发达且价格更“实惠”的东南亚地区,就成了他们的猎艳目的地。
一众嫖客中,最出名的就是高岛雄平。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他的故事?
这人是个德高望重的中学校长,同时也是在菲律宾出了名的大嫖客。

1988年,他被学校外派到菲律宾工作。
据他回忆,当时自己工作压力大,为了解压,就想着出去喝酒放松一下。
奈何酒精误事,外加妈妈桑引诱,一不小心就从正常放松变成了放纵下半身。
初次体验,高岛老师就爱上了那种“突破伦理的感觉”,此后每周都要去红灯区喝三四次花酒。
1991年完成教学任务回国后,他还是无法忘记马尼拉的山山水水,每逢寒暑假和国定假期就会坐飞机回菲律宾回味一下曾经的快乐。
到2015年被捕,他累计嫖过1.2万名菲律宾女性(其中一成是未成年人),为此支付了3300万日元的嫖资,还留下14.7万张照片作为留念。
这些数字勾起了日媒的好奇心。
曾有记者问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高岛老师给出了一些技术性解释。
我知道大家对这种乱七八糟的花边新闻肯定不感兴趣,这里就不展开翻译了。
除了技术到位,高岛老师还很擅长时间管理。
他通常会约好几位菲律宾女性一起前往酒店,下午一点开始互动,三点结束,略作休息后再换一批人来。
就这样,有时候一天能招嫖30多名菲律宾妇女。
工作结束后,高岛会准时付费,从不拖欠嫖资,对于未成年小女孩还会给予双倍甚至三倍的嫖资,以此鼓励她们早日回归正途,重返校园。
这些事迹在当地的红灯区一度成为佳话。
作为老师,高岛还很擅长和青少年打交道,所以服务过他的未成年少女,包括她们的妈妈桑都对这位日本顾客有着不错的印象。
知道高岛和三名未成年少女在开房途中被抓的事情后,她们没有站出来提供证据,反而痛哭流涕,感慨高岛先生太倒霉了。
她们一度还向日本政府请愿,希望官方能对他从轻发落。
接受媒体采访时,一位妈妈桑坚定地告诉记者:
“高岛先生不是坏人,我们希望他再到菲律宾来。”
记者继续追问:为什么觉得他不是坏人?
对方给出了一连串理由。
比如:
“他嫖小孩子,是为了让她们拿到钱继续念书,正是因为有他帮忙垫付学费,很多女孩才能回归校园。”
再比如:
“他给的钱非常多,以一己之力拉高了菲律宾娼妓业的均价。”
还有:
“他对所有女性都温文尔雅,会主动给她们提供治疗性病的药品。”
“当女孩因为频繁接客得了性病无钱医治,也是高岛先生出钱带她去看病。”
“即使面对70岁的老年妓女,他也依然尊重对方,会和她上床并且不会少付钱。
他说,嫌弃性工作者年老色衰就不和对方上床,是极其失礼的行为。”
在妈妈桑看来,高岛是她认识的嫖客里仅有的一位大善人。
说得深刻点——
“菲律宾政府的援助由于层层盘剥总是到不了底层人手里,可高岛先生却通过自己的方式实实在在地养活了穷人。”
……
妈妈桑们说得振振有词,微妙的是,众多日本网友居然还挺认同她这套歪理邪说,觉得高岛不是在犯罪,而是在扶贫。

好像这些网友都忘了一个热知识:
如果高岛真想赞助贫困女生,完全可以直接帮她们付学费,而不是在和对方滚完床单之后,再给人家帮忙。
至于卖身能否让贫困女性脱贫,也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天知道妈妈桑们管她们要了多少提成。

古往今来,名士与雏妓的风流韵事无不建立在一方对另一方的结构性支配上。
这里头没多少情投意合、扶危济困,有的只是富人对穷人的纵欲罢了。
被捕后,高岛也不认为自己罪大恶极。
他承认自己伤害了未成年的孩子,但不认为嫖娼行为本身是十恶不赦的。按照他的说法:
“我为社会做了那么多贡献,难得放纵下私欲,有什么问题呢?”
由于菲律宾的性工作者不肯出来作证,高岛又花了大价钱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法院只能根据有限的证据进行宣判。
最后,判他有期徒刑两年,缓刑四年。
也就是说,他只要在四年内没有违法表现,就不需要再去蹲那两年大牢了。
而对于那些守护高岛的菲律宾妓女,大家也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正应了那句话:
“贫困会给人带来深重的困顿,这种困顿不仅存留于肉体层面,更烙印在精神之上。”
相较于菲律宾,老挝在惩治卖淫嫖娼和未成年人性交易的问题上,还是觉悟更高,态度更坚决的。
按照他们国家的刑法:
只要一个人和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就会被视作强奸儿童,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
任何人以金钱或其他利益为交换与未满15岁至18岁的女童或男童发生性关系,都将被判处1到3年有期徒刑。
这种严管的姿态为老挝赢得了不少国际赞誉。
毕竟,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往往取决于他们对待妇女、儿童的态度。
反对嫖宿幼女,反对儿童性剥削,应该是所有文明人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