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7楼:台湾能有当时的资金实力,靠的是从大陆所有政府国库搜刮的财富,靠金圆券金融手段收割的大陆百姓的财富。带不走的都破坏殆尽了。当时台湾人均财富是大陆的6倍以上,等于是拿整个中国的财富去养一个台湾省的人。即便如此,当时的台湾贫富差距也还是巨大的,不然就不会自1949年5月20日起在台湾省全境实施戒严。同年5月24日经由立法院三读通过《惩治叛乱条例》,对于批评或反对政府之异议人士整肃迫害,任意冠上意图颠覆政权之罪名在全国各地滥捕、滥杀、刑求殴打及没收财产,造成大量冤死、冤狱、伤残,人民的生命、财产、健康以及心灵上遭受严重损害。虽然中华民国政府宣告自1987年7月15日起解严,“名义上”白色恐怖已经结束,平民不再受到严厉的军法审判,但是《惩治叛乱条例》以及《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仍然持续镇压与中央政府持不同政见者。一直到1991年5月17日,立法院通过废除《惩治叛乱条例》,5月22日正式宣告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