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在西欧最尽头,他觉得自己养尊处优, 俄毛得灭了整个欧洲才能打到他,所以他不着急哈哈,这就和电影院蹭免费票的白嫖党一样
西班牙跟东大关系这么好,即使俄罗斯占领欧洲也会放过西班牙
回复15楼:今天的西班牙,还有当年的那个战斗意志?
别忘了西班牙是唯一一个把绿教重新洗成基督教的国家。犹太教耗子尾汁
北约就是个幌子,看看西班牙那数以百万计的非法入境的北非盲流子,成天不是偷,就是抢,没事还强奸妇女或者拉帮结伙的轮奸妇女,高级一点就是贩毒,请问西班牙留在你北约有什么好处?
川普一事無成,貪嗔痴十足
一個自我自執的人,三年後必是進囚牢或下地獄
北約各國瑟瑟發抖中心裡丈量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它們會不會一直衹是在保護一個被稱為項鍊的枷鎖?
欧盟非要美国保护,然后大漂亮天天要涨保护费,自找的,哈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約,NATO)的加入與退出條件分別受到《北大西洋公約》(即《華盛頓條約》)的規範,尤其是第10條與第13條。
一、北約「加入」的條件(根據第10條)
法律依據:《北大西洋公約》第10條:
「締約國可以經一致同意,邀請任何歐洲國家,願意促進本公約原則並有能力促進本公約安全之國家,加入本公約。」
加入的實際條件包括:
地理範圍限制:必須是「歐洲國家」,但此條件已有彈性解釋,例如土耳其。
民主與法治標準:加入國須是民主國家,尊重法治、人權與少數族群權利。
軍事貢獻能力:必須具備一定的軍事能力,能貢獻於集體防禦。
政治與軍事改革:申請國需進行必要改革,以符合北約的標準。
現有會員一致同意:加入需所有現有會員國一致通過(共識決)。
北約行動計畫(MAP)或夥伴關係:多數國家會先參與「北約夥伴關係」與「加入行動計畫(MAP)」,逐步對接標準。
二、北約「退出」的條件(根據第13條)
法律依據:《北大西洋公約》第13條:
「任何締約國,在加入20年後,可以通過向美國政府提出通知來退出本公約,此通知將由美國政府轉達給其他會員國,並在通知後一年生效。」
實際退出程序如下:
滿20年成員資格:只有成為會員20年後才具備退出資格(目前所有會員都符合這項條件)。
正式書面通知:須向美國政府(作為條約保管人)提交書面退出通知。
通知轉交其他成員:美國政府會轉告其他會員國。
一年的等待期:退出通知遞交後,需等一年才正式生效。
只要美国仍在北约当老大,是有权利驱逐不履行北约义务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