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园首页  新闻速递首页  热评新闻榜  新闻评论公告  72小时神评妙论  即刻热度新闻 
[9楼]评论人:y6789 [品衔R1]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3:36:00 【回复】
刑事犯罪不应该设有追诉期,应该永久有效。 不然罪犯躲起来就安全了。民事案件要有有效期限。
1   
[8楼]评论人:Sleepyjoebd [★★声望品衔9★★]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2:25:03 【回复】
司法中的追诉期应该理解成犯罪中止、不在继续对社会构成危害的前提下。
   
[7楼]评论人:Sleepyjoebd [★★声望品衔9★★]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2:21:57 【回复】
如果一个法条判例受到民意的广泛质疑,那么有问题的就是法律而不是民意。法不外情理,必须经得起民意的质疑。
   
[6楼]评论人:TonyR [☆★声望品衔8★☆]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1:56:20 【回复】
纵容犯罪。
2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5楼]评论人:lyw101 [★品衔R5★]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1:24:12 【回复】
没有买方市场,哪来的卖家市场?过多少年也要追诉、判刑!中国的公检法部门以及律师里的蛀虫,一定要清除。对违反人性或反社会的判决,最高法应予推翻,相关的官员要追责
2   
[4楼]评论人:拿回台湾圆满统一 [☆品衔R4☆]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0:33:34 【回复】
金三有着同样的故事

来自留园官方客户端

   
[3楼]评论人:苏浩 [♂★★声望品衔9★★♂]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0:26:17 【回复】
人神共愤:
人愤没有用,
神愤也没用,
“共”愤才有用。
1   
[2楼]评论人:吃斋念佛大灰狼 [♂★★声望品衔9★★♂]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0:22:41 【回复】
买孩子的,买妇女的人不起诉,就是纵容犯罪。
7   
[1楼]评论人:金三 [☆品衔R3☆]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10:08:10 【回复】
中国底层人矿互害,他们都是五毛粉红,不值得同情,当笑话看就好了。
1  2  

新闻评论原文:检方不起诉入室抢婴案买主 被抢娃母亲申诉(图)
本文热评:2评论:吃斋念佛大灰狼[♂★★声望品衔9★★♂] 07月09日 10:22:41 7赞 0踩 0评  》》》查看2楼点评详情
买孩子的,买妇女的人不起诉,就是纵容犯罪。
获赞最多的网友评论,将自动推送到留园神评妙论荟萃  



[ 留园首页 ]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C) 6park.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