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
违法不是犯罪,违法是不应该留案底的。中国法律早就有这样规定。邓小平这个狗贼说“法律不健全”,其实是有法不依、权大于法。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
违法不是犯罪,违法是不应该留案底的。中国法律早就有这样规定。邓小平这个狗贼说“法律不健全”,其实是有法不依、权大于法。
坚决支持!
上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是在公知(洋奴)和改开贪官污吏的合作下搞出来的恶法!是这些王八蛋的狗崽子们量身定做的脱罪法律!!!而且取消了对青少年犯罪矫治的“工读学校(?)”,让这些横行霸道、恶贯满盈的小崽子们为所欲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的规定,就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就是嫖娼被抓不通知单位家庭领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