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52楼::
学点历史没坏处。不然显得你很弱智。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力主收复海参崴。1945年8月15日,时任外长王世杰与苏联外长莫洛托夫签订了《中苏加盟条约》,其中明确提到,海参崴、江东64屯和图们江出海口是中国主权,50年后,即1995年,中方收回海参崴。
中共窃政后,苏联单方面撕毁条约,海参崴收复一事被搁置,而中国民间抗议当年俄罗斯强占海参崴的声音一直不断。1991年5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与苏共中央总书记、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达成一致地段的中苏国界东段边界线走向,明确和确定海参崴属俄罗斯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