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要病人的监护人赔偿,这也太坏了吧!你不知道作为精神病人的家属,他们在生活中受到了多大的折磨!没有家属能够承受完全照顾好狂躁型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责任,--精神病人也是有人权的,不可以任意关押甚至用铁链锁住。
照顾精神病人,还有赔偿其产生的损失,应该由社会承担。或者是政府承担。能够做到这一点,才能算是进入了真正文明的社会。
“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黑衣男子需要担责。其解释称,虽然男子可能是出于善意而协助女子砸窗,但实际情况是车内并无需要救助的儿童;另外,该女子存在精神问题,男子属于误判,不符合紧急避险和见义勇为的构成标准,所以男子需要对被砸车窗的车主进行赔偿”——————这个? 没安好心吧!
当年89-64在北京搞学运,有个50来岁的女的加入我们的队伍,当时我们几个清华的同学去北师大找一个同学的老乡,顺便参加了北师大的队伍。那个的特会说,讲了一些被迫害的故事,我们听的入神。后来她喊口号“达到贪官!”,我们也跟着喊,情绪调动起来了嘛。后来她喊“打倒陈希同”(北京市长还是市委书记的),我们都喊。接着她喊“打到共产党”,我们就稀稀拉拉地跟着喊,觉得这太过火了,。。。后来她喊“打到毛泽东”,。。。我们就更诧异了,突然有人说:那家伙是住在东城的一个有名的神经病! 我们才觉得自己好可笑啊,跟着一个神经病喊反动标语:) 顿时大家都傻眼了。
谁觉得好心办坏事不用担责的话,可以通知我,我去好心你老婆。
现在不是盛夏,气温又不高,即便里面 有个小孩,也没必要砸玻璃,打电话叫开锁匠来也不耽误多少时间。这男的也不够聪明。
一群神经症,不会透过前窗看看吗?如果所有玻璃都看不见里边,那这车该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