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应当在婚姻登记时取消对于户口簿的查验的争论,恐怕又是一个在理论理想与现实操作之间无法取得完美解的议题。
①让国民个人信息全国各部门联网,在婚姻登记处就可以查到公民个人司法信息的作法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现在的国民个人司法信息只在公安等具有国家司法暴力性质的部门内可以调阅,并没有与民政婚姻登记等等其它部门联网。其中的一个无法克服的原因就是“个人隐私泄露”问题。
试想,如果任何一个婚姻登记处都能查到国民个人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必定普遍性泄露;如果婚姻登记部门可以联网全国个人信息,那么因为同等重要的理由联网个人信息的政府部门就多了去了,中国的每个人就都没有个人隐私存在了。
目前也就只能做到在公安体系这种具有高度纪律性、高度封闭性质的部门内勉强保持国民个人隐私最低程度的外泄风险。
②你觉得婚姻自由中包括不包括重婚的自由?如果包括,那就应当取消对户口簿的查验;如果不包括,那就只能用严格属地验证的方式防止重婚的发生,而户口簿都是由属地派出所管理的,实质就是通过划分属地范围,形成熟人社会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这样,即使是警察不认识你,但他认识社区工作人员,而社区工作人员即使不认识你,他也会认识你家、你家邻居……
换句话说,如果取消了婚姻登记对于户口簿的验证,中国出现重婚事件的数量魏可能不止一个数量级的多于因为父母反对而拿不到户口簿的情形数量。
对于社会管理,这是一个二害(成本)相权取其轻的现实无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