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逼,那是strata 公司。这个老婆子是committee的主席。我看了一下他们的指控, 要么属于可争议的话题,要么就是本身就是Body Corporate问题(Body Corporate是一个包括所有owner的团体,也可以是一个拥有所有公共空间合伙人公司)。committee的成员不会负任何法律和民事责任。committee一年一选,25%owner就可以联名要求该选。committee不能决定超过$200X户数的项目。小区外貌以及bylaws里的规定committee都没权改。这些都是要全体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committee主席本身没有任何权利,都是要committee meeting投票表决的。任何侵犯人权的事可以直接报警,堵门骂啊,公开信啊也可以报警和申请禁令。对committee或者BC有争议可以先去commissioner那里。解决不了就上民事小法庭,维州的叫VCAT。证据够就行,都花不了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