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超過14天症狀惡化就算重複感染!指揮中心修正「2情境」符合即確診
日期:2022-10-03 作者:謝承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表示,為因應國內疫情變化經諮詢專家,修訂「COVID-19重複感染(reinfection)定義及個案處置原則」,從原先滿28天後視為重複感染,縮短為14天,此外三個月以上PCR陽性者,視為新感染個案。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過去「重複感染」規定為,確診距離一個月以上到三個月以內,可公告確診,但經過三個月的實行後,發現有個案感染到BA.2的人,未滿28天後又再度感染BA.5的情況。目前將重複感染縮短為滿14天間隔,即符合確診,公告已於9月底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