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抗议的和评论的都没有真正理解高法判决的真正意义吧?
美国联邦立法权和州立法权有明显分属的。大体说吧,家庭,财产,治安等立法和执法属于州权。比如结婚年龄,离婚赡养,私有财产,教育,甚至是否执行死刑都是各州立法的范畴。联邦立法系统不能干涉。除非被最高法院判定违宪。
这次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只是说明联邦宪法并没有关于堕胎权力的条款,也引申不出保护堕胎权力延申。所以是把堕胎问题立法权归还给了各州。从高院具有的宪法解释权力来讲,是合法的。现任总统和行政部门不应该公开批评和干涉高法的判决。如果觉得法官判决不对,可以通过国会立法来推翻。
本人也不支持绝对的堕胎禁令。但支持堕胎的人士应该争取自己所在的州通过合理的堕胎法案,或推动自己州的议员争取修宪,再不行就搬到符合自己堕胎观点的州去吧。
说美国从此不保护妇女的堕胎权力是对美国立法权归属的误解了
↓↓↓ 共 3 条评论 ↓↓↓
:
留园很少有这样的分析了,都是一群五毛与狗粮互咬。
Roe v. Wade overturned!
看不懂英文?油管上到处都是各种角度分析,你在这装啥理智,洗你妈逼啊,操,贱货老华奴,你妈逼就是狗操了堕不了胎产的你
这个谁都知道啊。大家只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起哄而已。
但问题是,美国确实有很多州是大部分甚至完全禁止堕胎的啊。不然真像你说的,我支持堕胎,就跟本州争取,然后就能解决问题,也不至于会闹这么大了啊。
换句话说,如果不是大事,你觉得需要共和党这么上下齐心得搞这件事嘛?别人起哄说美国不保护堕胎自然是不对得,你这种解读也是一种大事化小的极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