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调查后,警方发现男人的名字叫约瑟夫·邓肯(Joseph Duncan),是一个罄竹难书、下地狱都不够的罪犯。"
"警方没有发现这两起案子和他有关,他因为违反其他假释条例而重返监狱。2000年7月14日,约瑟夫因为表现良好被释放出来,5年后,他在明尼苏达州的游乐园里猥亵两个男孩,再次被逮住。"
WTF,美国检察机构和司法机构是操蛋的吗?既然是"简单"调查就发现他罪行累累,那之前这"简单"的调查为啥没做呢?表现良好就放了,又出来祸害这么多条人命?那
美国政府是不是要为自己的失职害死小女孩一家解释一下呢?
下面的金三,恨自己不能跟文中的变态杀人犯生死与共,而在网上大骂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