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4楼:
真的是为了反对而反对,首先我们要确定他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第二是涉嫌犯罪,违法不用讨论了吧?他们这种行为本来就涉嫌违法,侵犯了原著作的著作权,然后在讨论是否涉嫌犯罪,他们违法所得就目前来讲有1200万,当然在很多国家要通过民事求常,如果民事不起诉就不会有问题,但是问题是这种办法经常会导致著作权人的利益得不到申张,所以我是赞成通过公权利来维护著作人的合法利益。我不是说人人罪大恶极而且我也理解他们的遭遇,但是被依法处理并不冤。话说我记得你还喷过中国是山寨王国,现在中国重视只是产权了,加大打击力度了你还能找到角度喷我也是醉了。还有谁说中国就一定要按照其他国家的办法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只要能把做事情的逻辑和目的将清楚,人民能够接受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