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劣币驱逐良币,不让恶意驱逐善念,” —— 关键是驱逐劣币,让恶念者得到惩罚!
1980以后中国的法律,是按照西方法律制定的,而且还摒弃了美国后来设定的好人法之类保护“好人、善念”的立法,变成了惩罚好人,鼓励坏人的恶法!
特别是基层干部、警察,不讲是非曲直,一味和稀泥,不以谁挑衅惹事、制造事端来断是非及是否违法,而是以谁收到伤害来断。
比如那个反杀意图杀害自己和家人的恶徒的退伍军人,竟然被逮捕并且起诉!
这样的事情本来就应该宣布是自卫,凡是意图伤害他人的人被任何人当场杀死、伤害都是活该! 任何首先侮辱、挑衅、殴打他人的人,被被打、被伤害都是咎由自取!
只有这样分清是非曲直,才可以制止坏人挑衅和威胁好人(守法之人)!否则,就是恶霸、黑社会横行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