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73楼:
1.“应该是老幼病残孕专座”。和南京法官的“按常理推定”有一拼!
2.就算是老弱病残专座,你怎么知道别人坐那里不是因为身体不舒服?
3.就算是老弱病残专座,在别的座位有空座的情况下,那个老太太为什么非得让别人给它让座?它坐别的座位不行吗?
(注:它不是错别字。因为它不配用她。)
>那个老太太无论是不是残疾人,都应该有专权使用。别人按道理就不应该占那个座位,万一占了,看到老人要赶紧让座,而且要说道歉,这在西方早就是规矩了,在中国也是法制要求。
你说的是哪门子的道理?中国哪条法律有这条规定?
你说的这些道理没一条成立!唯一不错的一点是你是在讲你的道理,不是上来就破口大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