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5楼::
你說的完全正理,沒有錯。但是,中國是發展中國家,德國是發達國家,中國有14億人口,德國連一億人口都沒有,兩國國情完全不同,不能用德國的這一套來要求中國企業。我對制衣業是有深刻的記憶,應為我從小學到高中就是生活在服裝生產企業的家屬區。正是有了這份微薄的成衣廠的薪水,我父母才能將我和弟弟送入大學。。80年代的制衣工人沒有超過400元/月的,90年代中期開始是國有紡織業全員大下崗(包括成衣製造),下崗工人沒有任何收入來源,自身自滅;2000年後是國有紡織業私有化,下崗紡織成衣工人受僱於私人企業,最多1500-2500/月(含保險,退休金);2010年後,成衣工人收入有很大的提高,這是應為再也沒有年輕人幹這一行業,所以熟練工人的工資就高了,老闆為保障訂單,必須付相應的報酬給工人。國內的制衣業就是靠訂單貼牌生產的勞動密集型行業,這行非常合適我天朝,它的入行門檻低。成衣業是減少貧困解決就業人口的最大行業之一。的確,工人勞動合同規範是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保障工人有比較好的收入,讓更多的處在貧困線的人有機會從事這一行,賺到錢,改變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