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2楼:
这才是中华民国的真实抗战!
反日抗日是犯罪行为-----《国民政府公报》第176号令
申儆国民对于友邦务敦睦谊令
我国当前自立之道,对内在修明政治,促进文化,以求国力之充实。对外在确守国际信义,共同维持国际和平,而睦邻尤为要着。中央已屡加申儆,凡我国对于友邦务敦睦谊,不得有排斥及挑拨恶感之言论行为,尤不得以此为目的,组织任何团体,以妨国交。兹特重申禁令,仰各切实遵行。如有违背,定予严惩。
上面的《国民政府公报》是国民政府1935年与日签订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后发布的。日占我东北,侵我华北,杀我同胞可以,但中国人却不能反日抗日,因为那是破坏友邦亲善的行为,是要受到严惩的。从此公告中,我实在分辨不出此国民政府和五年后成立的汪伪国民政府有何区别!
如果你认为这只是国民政府说说而已,那你就错了。倘若你知道“七君子事件”的话,你会发现国民政府可是认真的。
《何梅协定》更是可耻,竟然会答应日本人罢免反日抗日的国军将领和政府官员,甚至包括平津两地的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