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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评论人:cbs888 [♂☆★哥伦比亚广播★☆♂]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13:07:48 【回复】
   
[12楼]评论人:小曉古今 [品衔R2☆]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10:28:18 【回复】
 回复2楼:
這應該是属於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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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评论人:BARBECUE [☆麻辣天王☆]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7:56:27 【回复】
房子所有权应该是老陈夫妻的事情 ,子女有什么权利???何况还有真实遗嘱。 那小子吃了遗嘱本就犯法了好吗?? 这叫销毁证据!!!法院还判了三分之一 什么狗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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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评论人:歲月的尾巴 [♂品衔R2☆♂]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7:14:48 【回复】
 回复2楼: 雙 方 都 同 意 與 滿 意 這 樣 的 判 決,這 不 好 嗎 ? 再 說 了,法 律 還 有 庭 外 和 解 呢 。誰 個 國 家 都 這 樣 啊。怎 麼 能 如 此 武 斷 : 一 點 都 沒 有 法 律 精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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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评论人:陷疯稻谷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7:13:55 【回复】
这种屁事扯不清的,里面没有一个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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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评论人:你信不 [★弯弓射沙雕★]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6:31:44 【回复】
 回复5楼:
这就关系到法律细则了,是否是谁拿遗产谁办后事呢?如果遗产全留给妻子,那么妻子承担此义务,儿子不需要办丧事。但是私自侵吞遗产肯定有问题
   
[7楼]评论人:山猫 [☆品衔R3☆]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6:29:52 【回复】
老糊涂啦。前期妻不好,但是儿子是自己亲生的啊。什么念想也不给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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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评论人:kankantw [♂品衔R2☆♂]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6:13:27 【回复】
 回复4楼:我同意“侵吞”的观点,并且小陈多花钱也未经后妈同意,不应该得到补贴。

另外,这个房子在1995年由老陈、其前妻、小陈3人一起登记建造,3人平分是否合理?我觉得应该依据小陈的年龄和贡献来决定,若小陈当年12周岁以下,不应该分给他;若他是12-16周岁,他的占比根据贡献程度应该定在1-5%之间;若他是16-20周岁之间,他的占比可定在5-10%之间;若超过了20岁,3人可以平分。

小陈吞吃“遗嘱”确实犯浑,但干嘛还承认。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给他看遗嘱“原件”,法庭认定“复印件”很是奇怪,复印件太容易造假,不应该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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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评论人:syg100 [布衣]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5:50:01 【回复】
 回复4楼:
法律上来讲 。你不给他继承遗产 他干嘛要给你办葬礼。好像有条法律规定 父母死亡 子女不办丧事 不火葬 可以判侮辱尸体罪,除非不继承遗产
   
[4楼]评论人:你信不 [★弯弓射沙雕★]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5:24:56 【回复】
小陈丧葬费花费多于拿到的补助,所以还要问刘某要钱?这不合理吧。小陈给他爹办丧事没有补助遗产难道就不办了?用钱多了应该自己掏吧,你没钱可以不办那么大呀,你拿老陈遗产的时候有没有和老陈现任妻子商量同意?不商量就拿那属于侵吞吧?应该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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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评论人:说ji句 [★微无声巨汹涌★]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4:41:52 【回复】
 回复1楼:

那套房是以老陈、前妻、小陈三个人的名义登记的,故三人平分所有权。离婚时前妻放弃了她的1/3,故老陈拥有了2/3的所有权而非全部。老陈的遗嘱将全部所有权给了后妻,连同小陈的那1/3,这就不合理了,应事先征得小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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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评论人:Abjetzt [布衣]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4:36:25 【回复】
 回复1楼:
国内法官就是在搞浆糊,以为一碗水端平,皆大欢喜就好。一点都没有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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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评论人:greentee [★品衔R6★] [个人频道] [个人动态] 发送时间: 2020年10月28日 4:20:36 【回复】
我没看明白,为何老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需要小陈同意?离婚财产分割,难道不是夫妻双方决定吗?关子女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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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原文:
本文热评:3评论:说ji句[★微无声巨汹涌★] 10月28日 4:41:52 20赞 1踩 0评  》》》查看3楼点评详情
 回复1楼:

那套房是以老陈、前妻、小陈三个人的名义登记的,故三人平分所有权。离婚时前妻放弃了她的1/3,故老陈拥有了2/3的所有权而非全部。老陈的遗嘱将全部所有权给了后妻,连同小陈的那1/3,这就不合理了,应事先征得小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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