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5楼:
基本上可以肯定先是受到欺负,然后他再买器行凶报复。对于这种所谓的“报复”,一般是要更严厉的处罚,因为其中有“预谋”成分。
本案明显处理不公,虽然14-16岁的人只负部分刑事责任,但相关的民事责任是不能“折免”的,中国刑法规定是监护人连带负全部民事责任,500元赔偿简直就是笑话!
中国刑法对少年人太过“纵容”,14-16岁的人只有造成“重伤”才须负刑责,14岁以下更是不用负任何责任,有些怪异,现在的这些年轻人不比从前,因为网络和电视,他/她们见多识光,犯起罪来普遍比25岁以上的成年人要凶狠,应该修改发条,对他/她们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