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5楼:
这种事情,说白了,就那么回事。
别拿什么法院判了来搪塞,你到大连法院试一下,或许就是另一种结果。
法院有时就是一个笑话,潘是北京人,皇城边,掌握的媒体资源,人际关系资源比董强大的多。
卫什么媒体一篇一篇来说潘好话,很少有说董好话的。就是夫妻间是从两来、莫怪一方的角度,也不该如此倾斜吧。。。别玩这小儿科了。
法院是公平的,李谷一和韦唯的诉讼案判决就不是那样结果,。。。
装啥呀?
王大治长得丑,但是人家没做啥坏事。你管得着吗?
凤姐傻逼在与丑,还在那里以丑卖丑。。。但是换句话说,潘就是去吻凤姐了,你也管不着。。。
你的理论似乎是潘要是吻了凤姐,也会成为潘的一条罪状?
啥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