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43楼:
老夫认为阁下混淆了“民主”与“法制”。
西方民主制度是维护法制的一种实践形式,而且对西方社会是一种不错的形式,但不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实践形式。
受到各国文化历史宗教等因素的影响,民主自由有各自的表现形式,不是仅仅只有西方民主制度那一种形式,比如,你在西方吃猪肉的自由,就不能也没必要照搬去中东的穆斯林国家。
至于什么形式好,也没有所谓的“普世价值”,而是要用实践检验,所谓的“普世价值”犯了文革中最流行的那种形式主义的错误,因为它脱离了实际,忽视了国家民族的差异性。
最后,民主自由不仅有各自的表现形式,还受到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只有正确地反映了当时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国民的整体利益才能最大化,这样的民主自由形式才是“好”的,才是恰当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