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聪明人们,这样的钻石不管在哪个国家被普通人捡到是烫手山芋,懂?
在中国上交政府,有荣誉有政府补偿。在外国,直接被人灭口夺宝。这东西最后归属肯定是在权贵手里,别说中国,国外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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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第一大钻石,发现于1937年秋天。离常林不远的罗家莫疃村罗佃邦老人,在金鸡岭做农活时,从雷草沟内捡到了一块重达281.25克拉的巨大天然金刚石。该钻石大如核桃,黄色透明,耀眼夺目,象一只刚出壳的小鸡,又出产在金鸡岭上,故名金鸡钻石。但是这块名为”金鸡“的钻石带给老人一家的是杀身之祸,钻石最终被日本人川本定雄抢走。抗战胜利后,钻石去向不明。
故事编多了就成了真实的历史了
呵呵
小时候傻信了你捡到宝都是国家的 交给警察叔叔手里一边的鬼话
现在还有人上交国家吗
希望国人不再那么愚昧
拿宝贝换奖状 宝贝最后都进了个人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