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 3 条评论 ↓↓↓
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你不伤及别人。况且法律也没有对他们的言乱进行干预,算是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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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出手,肯定是他们的言论影响了公司业务:大律所很多犹太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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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掉他们一点毛病没有。你可以自由发言,律所也可以自由选择员工。
你当然有支持哈马斯语言自由. 你可以继续说,没有人会把你扔进监狱. 当然, 别人也有不喜欢你说的话的自由,也有不做你同事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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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行为的背后逻辑是,自由是国家和私人之间的事,律所(法律地位上归类于私人)和学生是私人与私人之间的关系,不直接受言论自由的限制,日本也有类似案例,是三菱公司因学生政治立场而取消录用,也是这个“私人”与“私人”之间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