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由美国税务基金会发布的《2025年国际税收竞争力指数》报告显示,爱尔兰在38个发达国家中个人税收体系排名第37位,成为OECD成员国中个人所得税负担第二重的国家,仅优于韩国。报告指出,爱尔兰的高税率起征点过低、股息税高达51%为OECD最高,以及23%的增值税率覆盖税基过窄等问题是导致排名靠后的主要原因。

尽管爱尔兰以12.5%的低企业税率著称,但其个人税收制度存在显著矛盾:单身者年收入超过4.4万欧元(约合人民币34.5万元)、已婚夫妇和只有一份收入的民事伴侣,其收入超过 53,000 欧元时需缴纳更高的税率。即适用40%的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这一起征点远低于多数发达国家。同时,近30%的爱尔兰劳动者因低收入免缴所得税,约100万人完全脱离税网,导致中高收入群体承担了绝大部分税负——年收入超10万欧元的单身及夫妻群体贡献了所得税总额的三分之二。
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专家克罗娜·克洛希西指出,该国税收体系过度依赖中高收入群体,中产者实际税负已逼近工业平均工资水平。这不仅影响劳动者就业和加班意愿,也凸显税制改革的紧迫性。此前公布的财政预算未推出个税减免方案,意味着涨薪劳动者将面临更多收入被计入高税率区间,进一步加剧税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