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社交媒体上,“遗产分配”又成了热门话题。有人讨论老人去世后遗产怎么分,也有人关心“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怎么算”。但对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来说,真正的问题往往不是“分多少”,而是——“中加两套法律到底差在哪?”
其实差别非常大。简单一句话:中国的逻辑是“先算夫妻共有,再谈继承”;加拿大的逻辑是“先保护配偶,再谈别人”。

在中国,《继承法》写得很清楚:遗产分配前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出来,比如房子、存款中属于配偶的一半先划归对方,剩下那部分才进入继承程序。继承人再按法定顺序(比如配偶、子女、父母)或遗嘱内容分配。
而在加拿大,继承制度更倾向于保障幸存配偶的生活。法律并不一定要求先明确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遗产,而是默认配偶有优先受益权。也就是说,无论遗产里包含多少“共同资产”的部分,配偶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各省的细节不同,但基本原则一致:先让配偶拿到固定份额,再分剩下的。
拿安省举例。根据《继承法改革法案》(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 SLRA),如果去世者没有遗嘱:
如果只有配偶,没有子女,那配偶直接继承全部遗产。
如果有配偶也有子女,则采用“优先份额 + 剩余分配”模式。配偶先取固定金额——目前是35万加元(2021年从20万调整为35万,以反映生活成本)。拿完这笔钱后,剩余的部分再分:有一个子女的,配偶与子女平分;有两个或更多子女的,配偶分1/3,子女平分2/3。
换个直观的例子:假设遗产总额90万,配偶先取35万,剩55万,如果有两个孩子,配偶再分18.3万,两孩子各得18.3万。最后配偶拿走大约59%。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说“在加拿大,配偶一般能分到一半以上遗产”。
BC省的制度类似但细节不同。根据《遗嘱、遗产与继承法案》(WESA),如果去世者有配偶和共同子女,配偶先取30万;如果子女不是配偶所生,比如继子女或前段关系的孩子,那配偶先取15万。剩下的遗产,再由配偶和子女平分。如果去世者只有配偶、没有子女,那配偶就拿全部遗产。需要注意的是,BC省承认事实婚姻(common-law partner),但如果存在“两个配偶”的情况(例如法律配偶和同居伴侣),法院会裁定谁是主要配偶。
到了曼尼托巴省,标准则低很多。根据该省《无遗嘱继承法》,如果有配偶且子女并非共同所生,配偶先取5万或一半(取较高者),再与子女平分剩下的部分。看似简单,但若涉及海外资产、外籍配偶或海外子女,执行起来会变得极其复杂。
魁北克的做法又是一套系统。这里没有“固定金额”的优先份额,而是按比例分。配偶和子女一起继承时,配偶得1/3,子女分2/3;若无子女但父母健在,配偶得2/3,父母得1/3。若父母也不在世,则兄弟姐妹(或其后代)可分1/3。值得注意的是,魁省不承认未注册婚姻的同居伴侣在无遗嘱情况下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没登记结婚的话,哪怕同居二十年,对方去世后法律上你也拿不到一分钱。
总结一下,中加两国的制度逻辑完全不同:中国更注重“家庭共有财产”的原则,讲究先分夫妻共有部分,再谈继承顺序;加拿大则是以“保障配偶生活”为核心,让配偶优先拿钱,其他继承人再分剩下的。
更麻烦的是,加拿大的继承属于省级法律,各省标准差别很大。如果你家里同时有国内和加拿大的资产,或者配偶、子女分别在不同国家,那就更需要提前规划。遗嘱最好分别在两地立好,清楚写明资产归属,否则一旦去世,跨境执行、税务、汇兑这些问题都会让家人陷入漫长的法律程序。
别等到事发后才让亲人对着两套法律发愁。无论你是刚登陆加拿大的新移民,还是已经定居多年的老居民,立遗嘱、理清夫妻财产界限、了解各省继承规则,都是在为家人减少麻烦、为自己留一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