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审理查明,王启明共面临十项控状,其中四项核心罪名包括洗钱(涉额超 48 万元)、两项伪造文件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其余六项罪名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案情显示,2020 年案发期间,他受洗钱团伙主犯苏宝林指示,为苏宝林、苏海金、王水明三人提供金融服务,协助将非法赌博收益合法化,重点参与将近 150 万单位加密货币分批出售套现的关键环节。
为掩盖非法交易真相,王启明伪造多张汇款记录及借款协定,向花旗银行虚构资金合法来源;在警方启动调查并联系其配合当天,他还故意删除手机中的 WhatsApp 应用,销毁与涉案人员的通讯证据,试图阻碍司法调查。目前,涉案的苏宝林等三名主犯已于去年服完刑期后被新加坡当局驱逐出境。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属于新加坡近年来严厉打击的重大洗钱案件之一,涉事的花旗银行此前已因反洗钱合规漏洞被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处以罚款。新加坡法律对洗钱行为采取 "零容忍" 态度,此类犯罪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及高额罚金,而王启明作为金融从业者知法犯法,其行为也为金融行业合规管理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