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拥有柬埔寨国籍的佘智江 1982 年生于湖南邵阳,早年辗转桂林后赴菲律宾涉足非法赌博产业。
佘智江在打造核心违法载体 “亚太新城” 时,曾将新加坡作为宣传符号,试图包装非法项目:该项目位于缅甸克伦邦妙瓦底水沟谷地区,实质是网赌电诈窝点。
为掩盖犯罪本质、吸引资金,其宣传材料中号称要打造 “陆路版的新加坡”,以新加坡的城市发展模式为噱头,宣称规划占地 18 万亩、投资 150 亿美元,
但这种宣传仅为商业炒作,并非与新加坡有实际合作或依托新加坡资源,属于典型的违法项目包装手段。
2014 年,他因在菲开设非法彩票平台被山东法院定罪,本人潜逃后长期被中国列为逃犯,同案 8 名嫌犯均获重刑。
2018 年至 2021 年间,佘智江再涉网络赌博、诈骗等跨境犯罪,非法获利超 1.5 亿元人民币,2021 年 5 月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2022 年 8 月,佘智江在泰国被捕并关押于曼谷中央监狱。
2023 年 5 月,泰国刑事法院已裁定同意引渡,但佘智江以《跨国引渡法》违宪为由上诉,试图拖延程序。
泰国宪法法院在审理中明确,涉诉条款未非法限制个人权利,既保障司法公正,又确保引渡程序合法透明且受司法监督,因此裁定该法律合宪。
作为中泰跨境追逃的重要案件,此次裁决为后续引渡程序提供坚实法律依据,彰显我国打击跨境赌博犯罪的坚定决心,以及国际司法合作的有效成果。目前,佘智江引渡回国的具体时间表将按法定程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