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司法部新闻稿报道,两名居住在加州里弗赛德县的中国公民承认参与一起历时多年、跨国运作的大规模诈骗计划,通过伪造苹果产品退货的方式,从苹果公司骗取超过1620万美元。

被告为31岁的林某(* Lin)和35岁的邢某(* Xing),均居住在加州科罗纳(Corona)。两人承认一项共谋实施电信及邮政诈骗罪,邢某另承认共谋洗钱罪,涉及从老人诈骗中洗钱超过100万美元。

此案共有六名被告,至今五人全部认罪。其他四人分别为:
黄某(40岁),奇诺岗居民,被认定为该团伙首领,无合法身份;
宋某(38岁),团伙二号人物;
姜某(38岁),东洛杉矶居民;
胡某(27岁),阿罕布拉居民,无合法身份。
诈骗手法
自2015年底至2024年3月,黄某、宋某等人与中国境内同伙合作,将大量假冒苹果iPhone、iPad等设备走私入境美国。

这些伪造设备外观与真机几乎无异,并盗用了真实苹果产品的序列号和识别码,这些序列号对应的是真实售出的苹果设备,仍在保修期内。
诈骗团伙利用这些信息冒充真实顾客,将假货送到苹果门店“退换”,谎称设备无法开机、损坏或存在缺陷,从而骗取苹果公司提供的真机更换服务。
苹果误以为设备为真机且在保修期内,便将假货换成真品。随后,被告将这些真机转卖至美国及中国市场,从中牟取高额利润。
多地作案
团伙成员频繁在南加州各地的苹果门店作案,包括比佛利山庄、帕萨迪纳、尔湾、谢里托斯、布瑞亚、曼哈顿海滩等地,以及The Grove、South Coast Plaza、Fashion Island和Americana购物中心。

他们在UPS租用多个邮箱,用以接收从国内寄来的假货及苹果公司寄出的真机。被告在南加州共退换或企图退换27,600余台假设备。
损失与刑罚
仅林某和邢某两人,就退回或试图退回1584台伪造设备,造成苹果公司损失约111.6万美元。整个团伙使苹果公司损失超过1623万美元。
联邦法官安德烈·比罗特(André Birotte Jr.)已将宣判日期定于12月10日。
林某最高可判20年联邦监禁;
邢某因涉及洗钱罪,最高可判40年联邦监禁。
调查与起诉
案件由美国国土安全调查局(HSI)和国税局刑事调查局(IRS-CI)联合侦办,美国邮政监察局(USPIS)及洛杉矶警局(LAPD)提供协助。

检方指出,这起诈骗案涉及“跨国制造、走私与系统性欺诈”,具有高度组织性和长期性,给苹果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案件由美国加州中区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安德鲁·M·罗奇(Andrew M. Roach)负责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