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在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下设立互联网安全委员会,通过统一的监管与申诉机制,协助13类网络伤害的受害者,如尽快移除有害内容、限制施害者账户,甚至公开幕后施害者身份。 (示意图/李冠卫摄)
31岁的阿兰娜(化名)与前同事发生争执后,对方便在在网上骚扰她,谎称她有精神健康问题,甚至利用她的私人和工作电邮订阅色情和自恋等相关的网站与线上刊物。
这名前同事也擅自在社交媒体发布阿兰娜的照片,同时联系阿兰娜的朋友,试图挑拨离间,使她们反目。
尽管收集了大量旁证,包括截图和证词,阿兰娜的警察报案和防止骚扰法令申请都不被受理,因她无法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前同事就是骚扰账号的幕后黑手。
她说,令人沮丧的是,明知对方在做这一切,但自己却无法证明。“即使到今日还是感到强烈的不公平,因为他竟能躲在笔记本背后做这些事。”
这是“新加坡网络危害:从证据到行动”研究调查中的一个真实个案。
参与研究工作的新加坡妇女发展与支援组织(SG Her Empowerment)研究主任谢思慧说,数码取证是受害者面对的一大挑战之一。
“你如果要针对某个人采取法律行动,就须知道对方是谁,才能下达法令。但这种信息不是一般人能轻松获取的。”
组织因此希望《互联网安全(援助与问责)法案》有助辨识加害者身份,协助受害者采取相关的法律行动。
法案早前在国会提呈一读。其中,政府拟在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下设立互联网安全委员会,通过统一的监管与申诉机制,协助13类网络伤害的受害者,如尽快移除有害内容、限制施害者账户,甚至公开幕后施害者身份。
委员会拟率先受理五类本地最常见网络伤害
委员会一旦成立,将率先受理五类本地最常见的网络伤害:网络骚扰、恶意公开隐私、网络跟踪、亲密照泄露,以及儿童性虐待影像。
谢思慧指出,网络伤害非常复杂,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受害者希望看到的结果都不一样。但组织希望前去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求助的受害者都能被认真看待,且报案程序简单明了,并不时提供案件进展详情。
谢思慧也认为,不同利益相关者应有更多合作,为受害者提供所需援助,包括法律建议或心灵上的支持。
负责“新加坡网络危害:从证据到行动”研究的团队在分析调查结果后提出数项建议,加强我国网络安全的生态系统。
这包括将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合成色情影像视为犯罪;制定不同语言的手册,清楚列出如何提出投诉、处理案件的时间表以及求助管道等;加强数码通识,例如为家长提供贴士,以在孩子面对网络危害时知道如何应对等。
研究团队也希望当局能为加害者制定改造和修复的司法途径,并针对诈骗和未经同意发布性影像等危害,加强与海外机构的跨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