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近日宣布了一项重要的环境司法行动:州政府已与四家大型塑料袋生产商达成和解,并正在起诉另外三家公司。这些行动旨在追究企业多年来涉嫌虚假宣传其产品“可回收”的责任,并强调从2026年1月1日起,加州商店将全面禁止销售带有“可回收”标识的塑料袋。
此次大规模执法行动的核心,在于对2014年通过的州法律SB 270的违规行为进行清算。该法律禁止销售一次性塑料袋,但制造商通过将袋子做得更厚、更耐用,并声称其在加州符合“可回收”标准来进行销售。
然而,州总检察长办公室经过多年的深入调查,揭露了这一说法的巨大漏洞:
州政府向全州69家回收设施进行了问询,结果显示仅有2家表示接受这种塑料袋。
更讽刺的是,即便是这两家设施,也无法确认它们是否真的对这些袋子进行了回收。
总检察长罗布·邦塔(Rob Bonta)在周五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些袋子最终大部分都进入了垃圾填埋场或焚化炉,而不是被回收,不可避免地,其中一些还流入了我们的水道和其他生态系统。” 他尖锐地批评道:“唯一被回收的,是制造商的虚假声明。”
此次司法行动的结果是,四家达成和解的制造商将累计支付170万美元的损害赔偿金,并承诺立即停止在加州销售这类塑料袋。这些公司包括加州本地的Revolution Sustainable Solutions LLC、Metro Poly Corp.、PreZero US Packaging LLC,以及德克萨斯州的Advance Polybag, Inc.。
总检察长邦塔指出,这一裁决与2024年通过的SB 1053法案保持一致。该法案规定,从2026年开始,商店在收银台只能销售可回收的纸袋。尽管新法规即将生效,但邦塔强调,这并不能免除这七家公司多年来违反SB 270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
目前,总检察长办公室已在旧金山高等法院对另外三家州外的制造商——Novolex Holdings LLC、Inteplast Group Corp.和Mettler Packaging LLC——提起了诉讼。邦塔表示,所有这些袋子都带有误导性的“循环追逐箭头”(chasing arrows)标志,让消费者误以为它们是可回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