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月 13 日,新加坡国家法院宣判一起逾期逗留案件:51 岁中国籍男子丁勇福(译音)因违反当地移民法令,被判处监禁 6 个月、罚款 2000 新元。
据案情披露,丁勇福 2013 年获新加坡工作准证,在一家肉骨茶店务工,准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11 月。但入职不久后他便离职,雇主随即于 2013 年 6 月 6 日向人力部申请取消其准证并获批准。此后他虽取得 1 个月短期探访证,却在当年 7 月 6 日证件过期后拒不离境,转而开展非法工作。
2025 年 8 月 26 日,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淡滨尼 62 街组屋将其抓获,此时他已非法滞留 12 年 1 个月 20 天。法庭文件未说明案件揭发细节,但类似逾期超 10 年的案例在新加坡并非个例 ——此前曾有中国籍人士因滞留 28 年、20 年分别获刑 6 个月。
法律明确重罚,50 岁以上豁免鞭刑
新加坡《移民法》对逾期逗留采取 “阶梯式处罚”:
逾期不超 90 天:最高罚款 4000 新元或监禁 6 个月,或两者并罚; 逾期超 90 天:最高监禁 6 个月,且强制鞭刑至少 3 下。
因丁勇福已年过 50,依法豁免鞭刑,改判罚款 2000 新元作为替代。移民局特别强调,雇主与屋主需通过政府网站核查雇员、租客的准证有效性,窝藏或雇佣非法滞留者将面临最高 2 年监禁及 6000 新元罚款。
内政部数据显示,2018-2022 年被捕的逾期逗留者中,中位滞留时间仅 3 个月,丁勇福的 12 年滞留属于极端案例。移民局表示,执法部门会定期对过期准证持有者的住所、工作地开展核查,公众可通过官网举报可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