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杨兰兰酒驾撞人案再次开庭,人却没来。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缺席”庭审。法庭外挤满了专程赶来的华人旁听者,有人失望摇头,有人愤愤不平:“有钱就能这样拖着?”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关于司法程序、保释制度与公众期待的落差问题。但深挖下去,真正让人不安的,不是一个人能不能不出庭,而是当财富与法律相遇时,普通人感受到的那种无力感。
我们先说清楚:在澳大利亚的法律体系下,被告在某些阶段确实可以由律师代为出庭,尤其是案件尚在审理准备期、未进入正式答辩或审判环节时。
这并非“特权”,而是程序权利。杨兰兰目前仍处于保释状态,未被定罪,因此享有法律赋予的自由与程序保障。
从法理上讲,她的律师反复申请延期、协商认罪方案、与检方沟通,都是合法操作。法官同意延期,也并非徇私,而是司法程序中的常见安排。毕竟,任何司法系统都鼓励通过协商解决案件,以减轻法院负担。

但问题出在,公众情绪与司法程序之间的巨大鸿沟。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仅因为酒驾、豪车、重伤,更因为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人们对“公平”的朴素认知:你撞了人,伤者躺在病床上,而你穿着香奈儿、戴着梵克雅宝,悠然自得地生活,连法庭都不用亲自去?
这种反差,刺痛了人心。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她每次露面都极尽奢华,保释期间穿万元高定、包场奢侈品店、狗戴Celine项圈、睡LV枕头。

而受害者George Plassaras,却因这场事故身受重伤,脊椎骨折、脾脏破裂,生活被彻底改变。
一边是“严重精神健康问题”的辩护理由,一边是社交媒体上频繁晒出的精致生活;一边说“害羞不敢露面”,一边又能在高级餐厅自如出入、参加品牌活动。这种矛盾,怎能不让人心生质疑?

她的律师拿高云翔案作比较,说本案“指控较轻”。可公众并不买账。因为在普通人眼里,生命没有轻重之分。一次酒驾,换来他人终身残疾,这怎么能叫“不严重”?
当然,我们不能用舆论审判代替法律审判。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基石,无论当事人是谁,都应依法处理。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个人有钱、爱炫富,就预设她“一定有罪”或“必须重判”。
但司法程序的透明与可感,同样重要。
当一个案件反复延期,被告始终不露面,而律师不断以“正在沟通”“等待结果”为由申请休庭,公众自然会怀疑:这是否是一种拖延战术?是否在等待舆论降温?是否在利用制度缝隙,来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这不是对澳洲司法的否定,而是对“程序正义”如何被感知的追问。
在理想状态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现实中,资源的差异,往往会影响一个人在司法系统中的处境。有钱人可以请顶级律师团队,做最周全的辩护准备,甚至影响谈判节奏;而普通人可能连一个像样的律师都请不起。
这不是杨兰兰的错,也不是律师的错,而是整个系统必须面对的结构性问题。
我们希望看到的,不是一个“富人被群殴”的闹剧,而是一个无论贫富,都能被看见、被倾听、被公正对待的司法过程。

下一月,也就是11月14日,法庭再次开庭。书记官明确表示:“期待被告亲自到庭。”这不仅是程序要求,更是一种象征法律的尊严,需要当事人亲自面对。
我们不呼吁“重判”,只呼吁“亲临”。你不必流泪谢罪,但请站出来,直面你造成的后果。这不是为了满足围观者的猎奇,而是为了对得起那个躺在病床上的人,也对得起法律本身的严肃。
否则,即便最终依法判决,公众心中的“正义感”依然会落空。而当人们对法律失去信任,受伤的,将是整个社会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