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护照不再是出生就送”?海外出生公民资格或取消!

国会众议院委员会提案修改法例,令加拿大人在海外出生子女不再自动获得加拿大公民身份,须与归化入籍的移民一样,要通过语言、对加拿大历史认知和安全审查的审核,才可取得公民身份。现时加人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子女是会自动成为加国公民,修例后,这些第一代子女在海外出生的子女及其后代则要附合条件方可成为加国公民。

移民事务委员会于上周已二读通过了C-3法案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提交众议院批准。委员会议员以5比4通过了这项由联邦保守党提出的C-3法案修正案,下一步将提交众议院审议。保守党4票及魁人政团1票赞成,自由党4票反对。

安省法院在2023年作出一项裁决,推翻了哈珀执政年代的订立的法例,该法例规定禁加拿大人在外国出生的子女,不能世袭父母的加拿大公民身份。联邦政府未有对法院推翻该法例的裁决提出上诉。保守党提议的修订,正是对此作出回应。

这个被称为“迷失的加拿大人”(The Lost Canadians) 的新法案,旨在取代订立于2009年而现被裁定为违宪的法例,并将会对公民身份的承袭制定新规则。

住满三年方可传承公民身份

如果新例获得通过,非加国出生的加拿大公民,仍可将其公民身份传承给其在外国出生或被收养的子女,但只适用于在2009年原法案生效后出生的人。当新法案通过后,非加国出生的加拿大公民父母其中一人必须于最近五年内在加拿大累计住满三年(即1,095天)后,才可把公民身份传给子女。

2009年距今16年,在新法案下可以从父母直接获得公民身份者,大多为未成年人士。

保守党的修正案建议,加拿大人的第一代外国出生子女会自动成为公民,而第一代外国出生子女所生的第二代及其后裔就须接受语言、历史知识和安全审核;修正案并建议第一代外国出生子女在生第二代须5年内有3年(1,095天)住在加拿大。

保守党国会议员兼移民事务评论员加纳(Michelle Rempel Garner)表示:“凭借C-3法案获得公民身份者,不必像归化入籍者那样,接受公民身份审核程序,这似乎很不公平。”

自由党国会议员扎希德(Salma Zahid)则表示,担心修正案会对出生可获得公民权设定条件。

她说:“这项法案讨论的是公民身份,而不是移民。部分凭出生获取公民身份的人须先接受语言和知识考核,而另一部分人则无须考核。对本属他们生而有之的权利加设条件,这是不公平的。这似乎是回复将加拿大人分成两级的制度。”

设五年期限 海外家庭难符合

保守党的修正案也提到,上述第一代海外出生人士须在加拿大累计住满1,095天,并且必须在子女出生前的5年内完成,子女才有资格承袭其公民身份。

加纳解释,这项规定将使从父母承袭公民身份的要求,与新移民申请入籍的规则看齐。

她表示:“为了维护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内在价值,应该要求获得公民身份者须与加国有密切的联系。现行的归化入籍规例,将此定义为在5年内有3年(住在加拿大)。”

加纳续道:“(申请人)必须作出努力,确保自己在加拿大住上了一段时间,才能将公民身份传承给子女。”

移民部公民身份政策处处长黄温(Uyen Hoang)向委员会表示,在法案中增设居住年期要求,可能会制造新一批“迷失的加拿大人”。

她表示,一些居住在外国的加拿大人家庭,可能仍然符合与加拿大有密切联系的标准,却未必符合5年内的期限。

法院设定11月21日午夜为联邦政府通过该法案的最后期限。政府官员表示,如果错过了期限,将有为数不详的人士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

去年12月国会预算官在报告中估计,“迷失的加拿大人”法案将影响约1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