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拟修法加码打击诈骗,鞭刑成核心威慑手段

近日,新加坡内政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在国会上提出《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一读,计划通过新增鞭刑处罚、延长贵金属交易监管期等手段,重拳遏制持续高发的诈骗犯罪。

诈骗数据创纪录,催生严刑峻法

警方此前发布的 2024 年数据显示,新加坡全年诈骗案件达 51501 起,较前一年激增 10.6%;受害者损失金额更是飙升 70.6% 至 11 亿元,两项数据均刷新历史纪录。内政部强调,诈骗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社会课题,而鞭刑被证实是极具威慑力的处罚方式 —— 目前新加坡《刑事法典》中 161 种罪行可处鞭刑,其中 65 项为强制鞭刑。

诈骗相关罪行新增鞭刑,量刑分档明确

根据法案草案,诈骗犯罪的刑罚框架将迎来重大调整:

核心参与者重罚:诈骗分子、诈骗集团成员及招募者罪成后,将面临至少 6 下强制性鞭刑,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 24 下(新加坡成年犯鞭刑上限); "钱骡" 严惩不贷:提供 SIM 卡、Singpass(新加坡个人电子身份认证 APP,集成身份证、驾照等功能)资料协助洗钱的 "钱骡",最高可处 12 下鞭刑,涉及洗钱、滥用电脑等多项罪名; 恶劣行骗加刑:远程恶劣行骗者可判监禁 10 年、罚款及至少 6 下鞭刑,部分非远程恶劣欺骗案纳入选择性鞭刑范围。

法院量刑时将重点考量三大前提:罪犯是否明知行为助纣为虐、是否有理由相信对方用于犯罪,或未确保自身提供的工具不被用于诈骗。这种藤条鞭刑以痛感强烈、痕迹终身留存著称,曾有受刑者表示 "宁肯坐牢也不愿受鞭",连美国青年涂鸦违规都难逃处罚,足见其威慑力。

22 项罪行调整鞭刑,兼顾惩戒与合理

在加重诈骗处罚的同时,法案拟对 22 项罪行的鞭刑规定进行优化:

取消 8 项鞭刑:包括阻碍地铁通行危害安全、非涉公共 / 重要财物的破坏公物等; 15 项改选择性鞭刑:涵盖企图抢劫、敲诈勒索、贩卖人口重犯等,赋予法庭更多裁量空间。 贵金属交易延长期待期,便利执法调查、

针对贵金属可能被用于洗钱的风险,法案将首次与陌生客户交易后的贵金属熔化等候期从 3 天延长至 5 天,为执法单位预留更充足调查时间。同时废除贵金属交易商注册要求,因原有规定已失效。

内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既强化对诈骗等严重犯罪的震慑,也通过刑罚调整实现 "惩戒与合理" 的平衡,彰显新加坡 "严谨立法、严厉执法" 的治理特色。